易通行|一名车主欠146次隧道费须缴17万 法院指示运输署拒续牌

撰文: 梁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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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通行去年起陆续于各隧道实施,运输署今日(5日)公布,有车主因欠缴146宗隧道费,被裁判法院勒令缴付逾17万的欠缴隧道费及相关罚款,同时,该车主将不获运输署审批涉案车辆的续牌和过户申请。运输署续指,除非车主已设立自动缴费方式来缴付隧道费,又或是就隧道费提出争议,否则都应该在使用政府隧道后的14个工作天缴付隧道费。

▼5月7日 青沙管制区率先实施“易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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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指,早前有一名车主欠缴146宗隧道费,连同欠缴的隧道费、首次附加费$175、额外附加费$350,以及相关罚款和讼费逾17万;而法院亦指示运输署拒绝办理涉案车辆的续牌及过户申请。

已发81万张“易通行”车辆贴 只有76%车主设自动缴费

运输署指,现时政府已发出超过81万张“易通行”车辆贴,占全港已领牌的车辆逾99%,当中有约92%的车辆已开立“易通行”户口,但只有76%的车辆已设立自动缴费方式过隧道。如车主已有“易通行”自动缴费户口,隧道费将在预设的缴费户口中扣除,至于未有使用“易通行”的车主,则需在14个工作天内补交隧道费。

运输署表示,‘易通行’在去年5月开始,先后在所有政府收费隧道及青沙管制区(即尖山隧道、沙田岭隧道及大围隧道)实施,当中大部分车主都按时缴费。不过,有少数车主在多番提醒后,如短讯、电邮或寄信,仍未有缴交隧道费。运输署因此再提醒各车主,如未有申请“易通行”,在收到缴费通知后,须在14个工作天内缴交隧道费,否则会产生逾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