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线.二】政府“佛系”监督 纳税人血汗沦港铁提款机
港铁提供公共服务,必须顾及公众利益,上市后却须面对利润主导的营运原则,两者构成难以调和的结构张力,得不偿失之余,亦无从满足社会需求。港铁去年总经营利润多达214亿元,其中本地客运业务收益只占四成;相比下更为可观的却竟然是车站商务,以及上盖物业租赁及管理业务收益,占利润来源一半,显示港铁经营重心已严重偏离铁路服务本业。政府“佛系”监督,亦任由港铁、承建商在铁路基建工程经费上予取予求;委托协议更规定,政府需在任何情况向港铁支付工程费用,无权延迟和拒绝,使纳税人血汗沦为港铁“提款机”。
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上周五(13日)开会期间,有议员质疑政府与港铁签署的沙中线工程委托协议过于宽松,其中一项条款列明,只要港铁与承建商提交的资料齐全,政府必须向其支付全额工程费用,无权延迟和拒绝,使库房沦为“提款机”。运房局副局长苏伟文、路政署铁路拓展处署理副处长李子为在议员追问下承认,根据委托协议内容,港铁不需在定期报告和会议通报工序问题,惹来田北辰狠评:“这些就是委托协议的致命伤。”
除了沙中线工程丑闻外,近期亦有传媒揭发港铁西铁线元朗站,以及东铁线大围站附近的高架路段,先后怀疑因为邻近住宅发展项目打桩而出现沉降,需要在桥趸进行地基巩固工程补救,但港铁迟迟未有公布事件详情。
苏伟文早前在立法会大会解释,由于有关个案沉降程度未达容许上限,经检查后确认不影响铁路安全,港铁在正常情况下没有需要通报当局,以免造成不必要恐慌,这个说法引起外界非议。
《香港01》之前曾报道,高铁香港段、沙中线均沿“服务经营权模式”兴建,即是由政府斥资委托港铁承包建造工程,是超支一大诱因。理由是政府与港铁签署的委托协议内,未有严格规定施工一方必须将开支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亦未有为工程预算“封顶”。换句话说,即使超支来自工程质素不合格而需要重做、建筑成本上升等不基于政府政策失误的原因,相关费用仍全由纳税人“埋单”,港铁和承建商毋须承担任何责任。
2014年,高铁香港段工程爆出超支延误丑闻,根据立法会独立调查委员会报告所述,运房局、路政署等部门盲目信任港铁,未能充分发挥“监核监督者”功能,以及基于避免引发公众批评的忧虑,仓卒决定“把疑点利益归于港铁”,选择性地公布资料,导致政府和议会错判形势,纵容问题恶化。近年沙中线工程屡次超支延误,造价预算由2012年最初的798亿元,涨至目前的971亿元,情况恰如当年高铁超支丑闻翻版,反映港铁、政府均未有汲取当年教训,重复犯错。
资深员工纷外派 忽略本地业务
港铁提供的是公共服务,必须顾及公众利益,但上市后却须面对利润主导的营运原则,两者构成难以调和的结构张力。中文大学商学院助理院长李兆波早前于本地报章撰文,批评政府作为港铁最大股东,却予人“态度放任”的印象,且现时政府架构尚未有“一个较为全盘的对口单位”专责铁路管治事宜,只好交由不同部门各自处理,可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当然管理不了庞大而复杂的港铁”。
李兆波接受《香港01》访问时分析,港铁业务庞杂,集客运、工程、营运、物业于一身,明显无法兼顾。加上近年大力发展海外业务,在“自己都未顾得掂”的情况下,派遣大量资深员工到全球各地协助经营铁路,忽略本地业务,造成今日管治失控局面,“与德国、日本等地铁路企业相比,港铁管治水准绝对是水平以下,堪称工商管理学上的完美反面教材”。
参阅港铁财务报告,港铁去年总经营利润多达214亿元,其中本地客运业务收益占35%,即75亿元。但相比车费收入,更为可观的是包括车站广告灯箱、零售舖位、电讯及频谱服务的本地车站商务,以及以出租商场舖位、办公室为主的物业租赁及管理业务,单在去年就合共赚取逾107亿港元,占利润来源一半(见表三),显示港铁经营重心已严重偏离铁路服务本业。另外,港铁内地及国际业务收益亦由2013年不足8亿元,大增至去年31亿港元,亦证明港铁经营舍本逐末。
港铁上市多年,其股票在本地投资市场广获“稳赚不赔”的评价,靠的不是铁路服务质素优异,而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沿用至今的“铁路加物业”发展模式。李兆波形容,政府容许港铁独揽铁路上盖物业的发展权,固然解决了筹集铁路发展资金的问题,同时却导致其管治理念异化,“市场、股民纷纷视港铁为地产股,而管理层亦跟着利润走,转为发展仅为‘配菜’的地产业务,却忽视身为‘主菜’的客运业务”,得不偿失之余,亦无从满足社会需求。
港铁经营重心不再放于铁路服务,亦可从列车讯号系统老化、更新进度落后导致事故频生看出端倪。去年8月,港铁观塘线牛头角站至蓝田站发生严重讯号故障事故,列车服务受阻长达十小时,肇事原因是该路段隧道内一组有28年历史的讯号传输组合停止运作。田北辰当时接受《香港01》访问,曾形容港铁管理层思维僵化,“如同仍在用第一代iPhone”。
上文节录自第120期《香港01》周报(2018年7月16日)《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 治不了“失控”港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