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懒人包|国家秘密和机密点分?内地三级制 谭耀宗分唔分到?
《基本法》23条立法建议订立“窃取国家机密”的罪行,特区政府强调“国家秘密”不论重要程度都有责任保护,条文最后决定统一采用“秘密”而非“机密”。究竟如何分辨“秘密”和“机密”呢?原来内地的“国家秘密”分三级,分别是“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视乎重要程度而定,没有详细例子。
全国人大前常委谭耀宗被问到一般市民如何分辨“国家机密”及“国家秘密”,他说,人大常委的“国家秘密”文件有注明不能对外公布,形容写得很清楚,惟一般普罗市民“唔系𠮶个专业”,提醒“你攞咗之后仲出去发表、泄露 ,呢个你想话冇罪都好难。”
内地“国家秘密”分三级
“国家秘密”在《香港国安法》条文中多次出现,不过在《基本法》23条使用“国家机密”的字眼。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文,是使用“国家秘密”字眼,并将“国家秘密”分为三级:“绝密”、“机密”、“秘密”。
“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香港不分“国家秘密”层级 划一禁止窃取
咨询文件提到,即使是最低级的“秘密级”国家秘密,泄露后也会危害国家安全,一国范围内的任何地方、所有种类的国家秘密都应受保护,否则造成法律真空构成国家安全风险,故认为香港应自行立法禁止窃取所有密级的“国家秘密”,并统一采用“国家秘密”表述。
一般市民难分?谭耀宗:人大常委文件有注明
政府在咨询文件都同意“国家秘密”要有明确定义令公众理解。全国人大前常委谭耀宗今天(31日)在电台节目被问到一般市民如何分辨“国家机密”及“国家秘密”,他说出任全国人大常委时有接触过“国家秘密”文件,“有注明,呢啲文件系秘密,唔能够对外,你睇完之后要收返,写得好清楚,又或者呢啲文件可保留几耐,有年份添,唔能够公开嘅。”
难分辨或因“唔系𠮶个专业” 若发布“想话冇罪都好难”
谭耀宗说,内地“自己分得到”国家秘密,“呢啲都唔系一般普罗市民......(主持:要一般市民分得到先得㖞),无㗎你唔系𠮶个专业哈哈,你睇到佢印住秘密同机密,你都无资格去攞嘅,人哋俾你你都小心啦。”他又说,如果不知甚么途径得到文件,“你攞咗之后仲出去发表、泄露 ,呢个你想话冇罪都好难。”
七大项“国家秘密”范畴
“国家秘密”牵涉的范畴有七大项,以下任何一项没有合法权限下披露,便被视为相当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一、国家或香港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
二、国防建设或武装力量的秘密
三、国家外交或外事活动的秘密、香港对外事务的秘密、国家或香港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
四、国家或香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秘密
五、国家或香港科技发展或科学技术的秘密
六、维护国家安全、香港安全或侦查罪行活动的秘密
七、中央与香港之间关系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