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理智的政治学说(下)——无法可依的建国过程才是法律的真实根据
我们在前文说到,“政治的神学”并不是一种以辩护宗教为目的的新式神学,也不完全是用理智解释和建构共同体图景的政治哲学,而是一种对比神学、形而上学和同时代的政治理论、国家学说和法学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与这些学科相比起来,政治的神学无意回答政治或神学中的应然性或规范性问题,而只是要呈现一种人类思想的发展轨迹。但这并不是说政治的神学只是纯粹的现象描述,没有理论预设。最少对施米特来说,政治的神学能够成为一种合法的研究方法,就是因为他相信政治差异不能够被消融在理智的循环论证链条中,政治与神学的研究因此不能够简化为逻辑推论。
文章上篇——非理智的政治学说——政治的神学,一种仍未进入大众视野的研究方法
但是,施米特并不是反对严密的理论,更不是反对解释事物,让政治学停留在蒙昧或盲目崇拜权威的前现代形式中。这一点可以说是施米特的政治学和法学最让人难以理解和认同的地方:他确实反对启蒙运动后发展起来的实证主义方式,但这种方式被支持者视为最科学的框架,因为它尝试为一个系统中的全部环节找到清晰明确的根据,以解释它们的合理性,排除那些无因或以自己为原因的事物。
在宗教或形而上学系统中,这种以自己为原因,不以其他东西为根据的事物就是上帝,而放在政治或社会系统中,同类的事物就是君王。因此实证主义科学方式、自然神论与民主制是紧扣著的,它们都要排除那些不以他物为根据的东西,并且建构出一个不需要超然意志干涉、自动运转的系统。
施米特重新引入政治的神学,原意就在于反对现代人对自动系统的著迷。但是一种摆脱实证主义解释框架,而又不回归前现代蒙昧理解的方式是如何可能的?
不是有神论与无神论的对立,而是奇迹是否存在的对立
当我们想到神学思考时,第一个会出现的问题是“上帝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固然非常重要,但这种提问方式限制了我们的理解框架,让我们常常著眼于去找例子证明或反对“上帝是存在的”这种空洞的命题。然而,比上帝是否存在更重要的是这个问题的引申:事物的生成和秩序怎样构成?是否有一个意志去管理和主导?
在西方历史中,说一个人是无神论者可以说是最严重的指控,比异端崇拜更坏。这并不只是因为无神论否定了教会的现实权威,也因为无神论者被等同为否定任何秩序的虚无主义者。
直到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在欧洲自称无神论者的人仍然只占极少数。纵使有许多思想家或政治家不再自称基督徒,但他们仍然相信自然神论。在当代人的眼中,宗教或神学思考围绕的是有神与无神的对立,但直到20世纪初,神学讨论所涉及的立场差异最少包括了有神论、自然神论与无神论三者,而在施米特的著作和所处身的语境中,意志有神论与自然神论的对立特别重要。
什么是自然神论(Deism)呢?它与有神论的差别在哪?如果我们停留在当代的有与无对立中,自然神论仿佛是多余的立场,但如果我们要理解政治神学的意义以及施米特的理论重要性,就需要扩充我们对上帝问题的认知概念。自然神论相信世界由神建立、世界秩序也由祂所设立,但这个独一的神并没有任性、意志和爱憎,对事物和人世的现实运行也不加干涉。因此虽然自然神论也是一种有神论,它却与基督教教义拉开距离,不相信教会权威、天启经典和任何形式的崇拜。
费尔巴哈:宗教这种异化形式可以取消 神性的内容可以政治来实现
自然神论其实不是近代才出现的观点,在基督教成为欧洲正统之前,古希腊与古罗马中已经出现斯多亚学派的自然神学,相信世界由理智的神和自然秩序所主宰,但与同时代的多神论宗教不一样,他们并没有任何崇拜仪式。在近代,随著牛顿力学、笛卡儿“我思”哲学的影响下,人们愈来愈有信心运用理智来解释万物的运行,不再认为世界有不能知悉但隐秘存在的对象,因而也不需要设定出一个按自己意志干涉世界的上帝,也不认同会有奇迹出现。在物理学和哲学的影响下,在古代只是少数哲学家所主张的自然神论,到了18世纪启蒙运动时代就发展成颇为流行的信念,甚至直接影响了国家的宗教政策,在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天主教教会和教士的权力被废除,国教的地位被至高者崇拜(Cult of the Supreme Being)所取代。
政治学与神学的同构性
如果我们抽离宗教教义和教派的发展历史去看,有神论与自然神论的主要区别就是相信世界是由意志还是理智秩序去主宰,以及奇迹是否存在。所谓的奇迹指的就是自然秩序被意志所打破,使得某些行动或事物脱离日常的因果规律实现出来。
引入有神论与自然神论的差别,我们就可以清楚看到政治学和神学之间的同构性在哪。它们有著同构性,就是因为它们其实讨论著相同的问题:一、一个系统之中每一个部分之间的关系;二、整个系统的生成;还有最重要却又很少被意识到的一点:三、系统的生成与系统各环节之间的关系。
如此说来,神学或宗教虽然可能有迷信奇迹的倾向,但他们的迷信仍然是出于一种正确的理论需要:整个系统的存在本身并不按照机械性的因果关系诞生出来,它是意志斗争的成败结果,而不是由因果推导所建立的,因此说明某一个事物的根据是不足够的,我们还需要说明全部事物是如何被安排进因果关系之中,这一点就已经进入到形而上学的研究范围里,超出了纯粹的逻辑学推论或实证研究。
比如说,一个国家内的法律条文(它们是一个系统内的环节)可以互为因果,一条条文的合理性是因为它在别的条文中有逻辑根据。但是,整部宪法本身的存在,却不是依据条文之间的逻辑推导关系而产生的,它其实是一个建国过程,某一个派系与其他派系在政治斗争的过程中争夺主权后的真实行动,而不是抽象的逻辑推论。如果奇迹指的不过就是不按因果链条推导的行动,那么国家和宪法的创造本身就是一种政治上的奇迹,无法可依,但法律却是由这种无法可依的行动所建立出来的。
因此施米特指出在近代法学或政治学中有显著意义的概念都是世俗化的神学概念,而这并不只是因为法学家或政治学家在提出概念时出于现实需要而不得不借用神学,也是因为政治学和神学都在处理同样的问题。神学中的上帝概念与政治学中的立法者,奇迹与例外状态或建国—制宪过程,万物秩序与法律秩序等等概念其实是共通的。
政治的神学的研究基础就是建立在这些概念的同构性上。当然,说这些概念是共通或同构的,不等于说政治—神学里只应该有一种理论,我们在前文说过,政治的神学本身只是一种研究方法,并没有隐含某种立场倾向。意志有神论与自然神论就是不同的政治神学理论,虽然施米特自己主张的立场是前者,但他并没有认为后者不能够被政治神学方法所研究。他甚至指出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政治学如何与同代的神学理论联结起来。例如法国大革命被推翻后短暂的复辟时期非常流行一句名言:“王者君临而不统治”(le roi regne, mais il ne gouverne pas),在政治表现上就是路易・菲力普(Louis-Philippe I)这种资产阶级国王用行政机关管治国家,而不是事事亲临,同时期流行的神学信念则认为至高的上帝不直接主宰世界,而是作为最高原则统领其他小神和天使处理人世事务——这种信念其实已经偏离了正统基督教的神学解读,反而吸收了犹太教和古罗马异教的一神论。
渗透当代社会的自然神论
然而,政治的神学是否只局限在古典或近代的研究中呢?毕竟我们这个年代并没有什么具主导地位的神学论述,甚至连最保留宗教权威感的天主教教廷也有自由化和开明的倾向,不再声讨曾经被看成罪恶的性小众,这似乎意味著神学或形而上学已经死亡,或者最少已经对现实生活不起作用,因此不需要被关注。施米特的《政治的神学》(Political Theology)最早出版虽然是1922年,但他在1970年又再为这本书写了续篇,而且他比此前更强调政治神学研究的必要性,这意味著政治神学仍然有著时代性,而不只是对过往历史的象牙塔研究。
虽然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一些显著的神学家和形而上学家,但在不同的文化表述和观念中我们都可以发现自然神论的信念已经渗透到各处。例如早前我们写过的心灵哲学文章(见以下连结)显示了不少当代学者都倾向模糊意识与物质的差异,也就是将意识看成因果链条中的其中一个环节,并没有独立自由的创造能力。在政治或社会上,行动也被抽象化为逻辑推论、技术发展或资源分配,历史遗留下来的真实族群对立也因而被忽视——纵使我们不会自觉是一位自然神论者,但我们都倾向否定自己有著独特性,反而努力将自己的意志化约成他物,这都是自然神论否定创生和奇迹的表现。
【大脑与哲学系列】文章——
一、【大脑与哲学系列】脑神经科学与人工智能所理解的意识可能是错的
二、【大脑与哲学系列】从柏格森看还原论和机械论对意识理解的局限
三、【大脑与哲学系列】柏格森论物质与心灵之间的绝对差异——双重性
四、【大脑与哲学系列】加布理尔:否定心灵的独立性是意识形态作祟?
五、【大脑与哲学系列】加布理尔:“我”不是大脑,意识不是一个物
对施米特来说,现代社会最深刻的危机并不是冲突的时常发生——毕竟人类从来没有停止过冲突,相反,他认为现代社会在自然神论的机械因果思维的影响下,否定了意志、决策和政治承担的必要性,而这有著双重的危机:在政治上,因为人们相信民族、文化和宗教差异可以被理智说明和化约为因果关系,政治不再是差异者之间的健康斗争和相互磨合,这种思维方式事实上并没有减少冲突,反而让冲突演进成理智者与非理智者之间的绝对对立,可能造成更重大的杀戮和排斥;在精神上,被化约为机械推论方式的思维也不再有展现自我生命和不断创新的意愿。自然神论虽然瓦解了前现代的蒙昧和迷信,但也成为了当代人类精神生活贫乏,意志软弱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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