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兹:差异与重复》讲座后记

撰文: 01哲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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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勒兹:差异与重复》讲座于10月8日在序言书室举行,讲者张嘉荣为清华大学哲学博士生,研究哲学多年,曾翻译齐泽克(Slavoj Žižek)《暴力》(Violence)一书。这天,他带来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于1968的著作《差异与重复》,与大家度过一个哲学的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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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讲座内容与德勒兹《差异与重复》的某些要点整合而成,如有不确之处,请不吝指正。讲座首先由德勒兹的生平说起,德勒兹在1968与1969年分别书写了两部重要著作,1968是《差异与重复》(Différence et Répétition),而1969年则出版了《意涵的逻辑》(Logique du sens)。这时,德勒兹还未和瓜塔里(Félix Guattari)合作,日后他们二人一同写下《反伊底帕斯》(L’Anti-Œdipe)、《块茎》(Rhizome)、《游牧论:战斗机械》(Nomadology: The War Machine)等著作。

 

德勒兹的背景

 

哲学史从柏拉图到中世纪经院哲学时期都会涉及一个重要问题——甚么是真?甚么是永恒不变?甚么是创造者?这种问题意识经历长时间的巩固下,都成了西方形而上学的基础。不过,德勒兹却是完全违反了。与康德完全不同,德勒兹不问甚么是真、甚么是善。

 

康德三大批判询问的是善、美、超验结构等,试图找寻人类所有认知结构的基础(ground),以及基于理性的正确行动。不过,德勒兹否定了从柏拉图开始的哲学道路,更认为自从它结合基督宗教后就走上了一条迂回的道路。他认为,“真”是没有意义的,他主要问的问题是新、创意、力量、破坏及重组。他的《千高原》(Mille Plateaux)、《反伊底帕斯》等作品,都跟传统哲学的问题意识截然不同。

 

德勒兹出身于巴黎第八大学,与当代传统哲学大师如沙特、傅柯、梅洛—庞蒂不同。他们都出身于巴黎高等师范学院,甚至连现今活跃的巴迪欧也出身于此。尽管如此,德勒兹十七岁时仍被称作“小沙特”,被评为哲学界的明日之星。然而他却反对存在主义,认为人或主体是被形构出来的影像,并不具备存在主义的“自由”。此外,他也没有那么受60年代巴黎高师浓厚的马克思主义思潮影响。影响他主要是柏格森(Henri Bergson)的哲学及文学,加上精神分析与科学哲学史的训练,让德勒兹认为多变、精神分裂、力量等才是哲学真正追求的东西,而《差异与重复》就是为了寻求创新的方案而书写的。

 

重复是新

 

这个世界没有同一,只有差异,而且是像莱布尼兹的“微分”(differentiation)下的那种最趋向最细微而非量化的差异(mininal difference)。这种“差异”有时是不能从意识被观察到的,只能从“力量”或无意识上看见。他指出,真的“新”来自真的“重复”。

 

平常我们所见的一般性(generality)并不是真正的重复,而是再现(representation)或相似(resemblance)。比如说,智能手机通过模型来再现与大量复制,而生产出有大量相同型号的复制品。这部智能手机赖以大量生产的一般性,人们会称为重复,然而德勒兹却说它只是相似之复制,而非真正重复。真正的“重复”和“新”,应该具备两个特点。首先,它具奇点(singularities)的特征,有学者将其译为独特,但其实它是科学术语“奇点”。如电影《星际效应》(Interstellar)里可以通过一点而到达另一点的黑洞就是奇点。它不能被命名,但必须要存在,有些像康德的“物自身”,但有别于物自身,它既是游离又是多(multiplicities),它在系统里不断游走,却又不停分裂为多。例子如我们今天全球资本主义的货币,它能不停分裂和游离,但却永不能被完全命名(因为它总是可以升值或贬值)。甚至,如同昔日称霸世界的蒙古人,也是一种扩散式的游牧本体,到处攻城掠池。

 

而第二点就是,奇点是唯一普遍的东西。而这个普遍性正因为它是唯一重复地破坏法则。在书写《差异与重复》时,德勒兹先去研究哲学史中有哪些人触及过重复与新的问题,然后他从齐克果(信心的跳跃)、尼采(永劫回归)与佛洛伊德(压抑与被压抑的回归)三人之中找到这方面的理论资源。

 

超越律则

 

在哲学史中,以上三人都在破坏著一个概念——“律则/秩序”(Law/Order)。德勒兹认为西方哲学里有很多律则,例如康德所言的作为自由的基础的“必然性”道德律则。讲座里举了康德第二批判里道德的普遍性为例——大多数人所遵行的律则,就必然是正确的吗?德勒兹认为奇点作为一种游离概念,其优胜之处是它不会落入律则之中,本书最主要的概念就是找出破坏律则的方法,从而创造出新的宗旨。

 

为何要破坏律则才能重复?因为德勒兹认为,律则就算能规定人能无条件地做事,也不能达到真正的无条件。例如纳粹德国的军人受审时,有人会说自己执行命令是无条件的,是盲从的,很明显人是唯一一种懂得以无条件为条件的动物。但是“重复”这个概念却能打破所有规律与法则,他认为尼采的“永劫回归”正在进行这种突破律则的重复。因此,在德勒兹的意义下,只有打破律则的重复才是真正的普遍性。普遍性在此被重新定义为一种以冲向奇点为目的动作,而这种动作并不为任何律则所约束。

 

超越基础

 

除了超越律则以外,还得超越基础。西方形上学处理问题的方式是建立基础(ground)之上,如笛卡儿划分的哲学体系层级。乃至德国观念论的谢林,对基础这问题投放最深的关注。说到根基,在整个哲学史里其实所有哲学家心中也有一个隐而不宣的问题:在他人眼中或镜子中我是个怎样的人?例如哲学家在书写哲学时,他们都假设了所有人都和他一样,这个“他人和我一样的形象”构成了一种宣称哲学命题的基础。

 

不过,德勒兹有以下的疑问:在那时康德名震一时的批判哲学,在当时确实动摇了西方人对理性独断的基础(当中德勒兹点出了康德的伟大之处,为把理性的过度运用跟幻觉连结,即把理性直接运用在他物/他人总有其幻像的维度),但却造就了另一个新的基础出现——超验主体。那么,如果康德来到现今这个时间点,他能否重复一次批判哲学的效应,而推翻现今的另一种独断的基础?德勒兹认为哲学首要任务并非找寻基础,而是创造动摇的效应及效应再被重复的可能性。

 

超越习惯

 

齐克果认为“新”是“信心的跳跃”(leap of faith),希望通过信心的一跃来超越难关,至此成为真诚(主客体统一)的人。不过,德勒兹却借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来说批判这种跳跃——只有猴子、猿人才会盲目粗暴地跳,如阿伯拉罕当年为了显露信心而企图牺牲儿子一般。德勒兹认为尼采把真正的重复看成比跳舞才是正确的,因为只有跳舞才让人真正面对自己毫不熟悉的身体,超出自己习以为常的习惯,创新而建立一个美丽的自己。尼采的重复因此逆向了从习惯而成的世界,使人成为更强大的人——超人

 

人永远会有想重复的冲动,比如说,重复过去,重复一些重大的日子,但其实人到底想要重复甚么?德勒兹认为,并不是法国国庆重复地每年庆祝巴士底监狱的解放,而是巴士底监狱一直在重复地生产著每一年的国庆。意思就是如解放巴士底监狱的解放动力或创新力一直在重复所有事情,即一直重复著的是求新的欲望与意志,比如说重复进行一种纪念,其实只是展示着求新的意志。因此,没有一种东西是能重复的。人只是重复自己对于“新”的渴求,也就是重复重复的不可能性(to repeat the impossibility of repet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