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小贩经济”利大于弊? 内地城市拆墙松绑“保就业”
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球大爆发,经济影响预料持续,“保就业”成为内地政策重点之一,其间中央政府鼓励发展“地摊经济”,希望带动各地放宽对流动小贩的限制。
新方针未见其利,就先见陆媒报道有地方“坐地起价”,收取高额摊位费:“在一些路段一开始招商时一个摊位的费用是每月20元(人民币.下同),现在是800元,摊位租赁者还会把摊位以3000元的价格转租给商户,一个月轻松收入2000多元。”
有多少地就做多少生意?
要讨论摊位费问题,最基本都要先搞清楚谁在收费,又谁有权收费,可是奇就奇在相关报道都未有明言,连不少内地网民都在问“谁是最大赢家”,又或者找方式暗示影射。当然也有部份网民直言,“这就是附近街道办事处收了”,“不然财政收入哪里来”。
所谓发展地摊经济,纯正面看是动用潜在土地资源,将“闲置的”地段路口和空地用于促进商业活动,以达成“保就业”的目标。问题如果这些土地真的是“闲置”,为甚么不一早拿出来动用呢?
城市管理不是“有多少地就做多少生意”,当局还要考虑到治安、卫生、交通等等公共秩序所需,假如开发土地资源的代价大於潜在实效,那就不宜于将相关空间完全“商业化”。如今中央示意要放松小贩管理,缘于“保就业”成为政经首务,所以鼓励地方政府在城市管理的各层面之间,重新寻找均衡点。
官方机关是否真的“无本生利”?
首先,小贩摆地摊所占的位置是公共资源,等同于向公家租用地方,给予租金亦是理所当然。更为要者,开设新地摊牵涉各种开销和负面影响,行人道路使用权、维持公共卫生水平、官方登记巡查等等都不是免费项目,所谓“摊位费”可以视之为一种管理费,用来换取小贩在公共空间摆档的权利。
🔑🔑河南省郑州市传出小贩摊位被“坐地起价”(微博图片)🔑🔑
就流弊一面,官方机关手握公共资源,平时或受惯性或规例制约,缺乏足够动力“寻租”,不过遇到上级鼓励发展“地摊经济”,部份前线人员一则预料摊位需求会急升,连带衍生出炒卖空间,于是乎原值每月20元的摊位,一时飙升至3000元,二则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将公共空间划拨为官方从中收费的小贩摊位。
对公家来说这是“无本生利”,因为成本都转嫁到小贩和土地使用者身上。微博上就传出:“(长春市)宽城区长新街扶贫市场门前停车场,免费的停车场,用石墩圈起来了,变为夜市,每个摆摊的商户收取价格不等的摊位费。”就算官方收取相宜的摊位费,附近驾驶人士都为政策转变而付出代价。
成都“模范”顾及各持份者利益
如果政治就是资源分配或再分配,所有政府决策都是政治决策,得益和受损是一体两面,关键在于如何令各方愿意接受或忍耐。即使是在最理想状态,小贩摆地摊获得政策优待,支付较低摊位费就能在黄金路段做生意,对缴付较高租金和管理费的入铺商家不一定是好事,其房东和业主也可能有异议。
🔑🔑吉林省长春市辖区被指围封免费停车场,改造为收取“卫生费”的地摊区(微博图片)🔑🔑
至少在政策文件的拟定上,作为“地摊经济模范”的四川成都据称创造了10万个职位,其间便采取较为稳妥的做法,以确保卫生和安全为前提,尽量做到小贩、入铺商户和业主都得分享得到政策效益:
允许在一定区域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和夜市;
允许临街店铺越门经营;
允许大型商场开展临时占道促销;
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区域贩卖经营。
以粗略推论凭空分析,要讲得“地摊经济”极好或极坏都不难,至于执行还讲究前线人员如何因地制宜,掌握辖下地区的商品供求、商业活动分布、居民消费习惯、人流状况等等资讯,才决定如何推行。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地摊经济”牵涉众多持份者,少不免需要作考察和咨询,否则可能又走上乱干盲干的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