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7月中起 机票超卖导致乘客无法上机 航空公司须赔偿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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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航空公司都会超卖机票,因为会有人因各种原因而无法上机,航空公司称这样可以保障客运率。不过,如果所有乘客全部到齐又怎办?

最少赔900加元 即5260港元

加拿大《CBC》报道,当地政府推出航空旅客保障条例,由7月15日起,航空公司必须为未能提供座位的乘客,支付足够的补偿费用,具体赔偿金额要看延误多久来决定,少于6小时也要赔偿最少900加元,即最少约5,260港元。

公司能控制事件 延误亦要赔偿

新规定会分阶段生效,首阶段在7月15日开始,第二阶段在12月15日开始。

这项措施适用于所有往返加拿大的航班,包括转机的航班。小型航空公司会较大型航空公司赔得少一点,但主要规定大同小异。

大体来说,航空公司控制范围内的事件,包括停机坪延误、航班取消,以及延迟登机,都需要赔偿,并要致力维持服务标准,并完成旅客的行程安排。

不过,基于安全原因或其他外在因素而要延误,航空公司不必赔偿。

丢失、损坏行李 亦有赔偿规定

此外,法例还规定丢失、损坏行李的赔偿,又要确保遇上延误时的旅客待遇,包括要确保足够去厕所的时间。

加拿大交通部长Marc Garneau在声明中表示:“我们的目标是为乘客提供领先世界的可预测、公平的权利方案,以维持我国航空公司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