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保险代理用虚假学历申请注册 保监局指该内地大学当时不存在
撰文: 顾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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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持续加强执法工作,向四名在2014年至2019年期间使用虚假学历证书,申请注册为持牌保险代理人的人士采取纪律行动 。
四名涉案人士中 , 其中三人出示了由同一所中国内地大学发出的学历证书 , 而该大学在当 时并不存在 。在第四宗案件中 , 相关教育机构确认既没有向该名人士颁发学历证书 , 亦没 有支持其已毕业的记录 。承认指控的一名人士被禁止申请保险代理的牌照23个月,而另外三人则被禁止35个月 。
保监局希望借此次纪律行动再次强调,使用虚假或伪造的文件是严重的欺骗行为,有损保 险从业员的正直和诚信。若任由此类违规行为持续,将损害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 , 并对其 他竭诚努力满足发牌要求的保险中介人造成不公。因此在信纳该四名人士已经彻底改过自新并获取所需的学历资格之前,拒绝他们重投业界是必要且合理的执法决定。
由于这些违规行为发生在保监局于2019年9月23日与三间自律规管机构交接之前,案件按照当时通行的规定及前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所采用的纪律处分方法处理。对于每名人士所表现出的合作程度,以及他们是否承认不当行为,均已给予应有的考量。尤其值得重申的是 , 在保监局推出的新监管制度下 , 此类违规行为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 最高可被判 处罚款50, 000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