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委任经理接管泰禾人寿 为香港首案 保单持有人不受影响
撰文: 顾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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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今天根据《保险业条例 》( 第 41 章)第 35( 2)( b) 条赋予的权力 ,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黎嘉恩和甘仲恒及德勤咨询(香港)的郑文龙为共同 及 各 别 经 理 , 全面接管泰禾人寿保险的所有事务及资产。
保监局发言人表示,保监局自2020年年中开始,向泰禾人寿施加一连串监管措施 ,以保障保单持有人, 同时促请公司管理团队及主要股东寻求切实可行方案,以修复其违规向 关连公司作出投资后所导致的问题。”
发言人补充 :“ 2023年 8 月,保监局根据 《 保险业条例 》( 第 41 章 )第 35( 2)( a) 条委任顾问 向泰禾人寿提供建议及指导,然而公司至今仍未能提交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 ,亦未能兑现引入新策略投资者 的承诺 ,其企业管治 问题也有待改善 ,加上泰禾人寿的主要股东正涉及多宗被追讨债务的法律诉讼,故此有必 要委任经理,以保单持有人的最佳利益为依归 ,尽快核实泰禾人寿的最新财务状况及偿付能力,维护公司资产,并寻求最佳的公司恢复方案。
保监局早前已向泰禾人寿施加资产分隔措施,强化公司履行保单责任的能力 。希望提醒公众,由于人寿保单一般年期较长 保单持有人应仔细评估自身情况,切勿仓卒作出决定。同时指出所有由泰禾人寿发出的保单均不受影响。经理会负责维持泰禾人寿的业务全面 正常运作,包括客户服 务 、收取保费及处理理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