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聋人真正权益未被关注 盼主流尊重理解无声者声音|开卷乐
听不见,其实未必是缺陷,有聋人认为“听障”一词带有贬义,“聋人”才是最佳称谓。聋人在主流社会往往被定性为少数或弱势人士,手语这种语言也常常被忽略。陈意轩研究手语多年,并担任手语传译员,她将自身的经历写成《手语译者的育成笔记》一书,希望社会重视聋人需要和手语译者的地位。
文:香港电台开卷乐|原题:《手语译者的育成笔记》—听不见的香港手语
聋不是缺陷,是潜能
手语译者虽然看似“手忙脚乱”,却有条理地传达正确讯息,建构聋人与主流社会之间的桥梁。作者认为“手语译者游走于主流社会和聋人社群之间”,如同中英翻译般,他们出现在法庭、医院这些场所,但原来表演场地、演唱会亦需要手语翻译。作者指他们会在演唱会中将歌词、观众反应、表演者情绪、现场气氛等声音元素用手语表达出来。
译者要熟悉两种语言外,更要设身处地融入两个社群的文化之中。
聋人也有他们自己一套文化,例如用手语沟通时如何正确地将视线移离对方的脸;又如聋人去餐厅吃饭,会选择圆形餐台,方便围坐时看清楚所有人;如果想引起身边聋人注意的时候,可以尝试挥手、拍肩,如距离远可以将灯一开一灭做成闪灯的效果,或是用轻巧的物件如纸团等,向对方抛过去。这些有趣的举动,对聋人来说是礼貌的表现。
在主流社会下,听不见被视为缺失,聋人成为需要福利救济协助的一群。部份人更视手语传译为义务工作,作为贡献社会的一种方法。“‘听觉障碍’一词,是从医疗角度出发,把‘聋’建构成一种需要被改造的缺陷。”可是聋人并不希望大家当其残疾,甚至有人更以聋人为自豪,他们只是听不见,其他与正常人无异,如书中言“不是缺陷,是潜能”。
香港电台文教组节目《开卷乐》由郑政恒、黄怡、冯杰主持,逢周六晚上9时30分至10时,港台第二台播出。
节目重温 : https://podcast.rthk.hk/podcast/item.php?pid=541
香港手语法律地位
手语是聋人利用手势沟通语言的统称,如方言般会因应不同地方发展成一套独特的语言,在香港,称为“香港手语”。谈起“香港手语”的起源,1935年香港成立第一所聋人学校,教学方针是严格的口语方式,校内严禁手语,原意希望聋人学童尽量运用剩余的听力。当时的老师大多是健听人士,对于手语摒诸门外,造成师生之间有不少沟通困难,影响聋人学童学习。后来聋人学校增多,学生之间手语沟通亦禁之不绝,加上上海南京地区手语传入香港,逐渐建构出一套“香港手语”。
可惜时至今日,香港没有法律确立香港手语的地位。书中提到,“香港手语成为官方语言”动议曾于2017年提交至立法会作出辩论,有反对动议的议员认为香港本地手语尚未演化出一套通用的语言,有赞成方则认为政府需要带头建立系统。手语已进入公共领域讨论,未来需要更多手语传译、聋人组织、政府等多方讨论。
有些健听人士自以为高人一等,其他都是弱势、需要协助的人,但其实在聋人角度,他们要的并不是甚么特别的区分,而是一份平等看待和尊重。顺带一提,读者如对手语感到兴趣,亦可以浏览香港中文大学手语及聋人中心设立的“香港手语浏览器”网页,就如字典般查找字词及其对应手语,并附带影片教授手语的动作。
(本文原刊于报章专栏《开卷乐》,此为加长版。图片及标题为编辑所拟,本文不代表艺文格物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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