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心Amazon】入职一年即享肥鸡餐 最多39k? CEO:勉强冇幸福
想让香港老板额外送一笔钱给意欲离职的员工?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必会是“傻的吗”!但美国科技兼电子零售巨头Amazon却反行其道,愿给予工作不快乐员工金钱补偿,鼓励他们辞职,而且金额最高可达5千美元(约港币3万9千元)!
这做名为“The Offer”的做法,对象是Amazon全美辖下于客服中心和仓库任职满1年或以上的员工。他们每年都会被公司询问是否有意离职,选择辞职的话,Amazon便会给他们一笔金钱作补偿,而且员工的年资愈高,金额便愈大,最高可达5千美元(约港币3万9千元)。
这措施表面上是擡高了Amazon的营运成本,但实际上却是非常聪明、一举两得的管理方法,因为不快乐员工的工作表现或会稍逊,甚至在团队中散发负能量,影响办工气氛,所以Amazon此举可除去办公室内的“负因子”,提升工作士气。至于拒绝接受“The Offer”,选择留下来的员工,工作亦会变得更投入,因为“The Offer”本质上是让员工作自我筛选的过程,不再对工作感热情的员工会有动力离开,而据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Ian Ayres指,拒绝接受补偿而离职的员工,会用行动证明了他们享受在Amazon再待多一段时间,并会更投入工作以印证这种感觉。
此外,留下来的员工及后亦可能觉得自己错失了离职的黄金机会,于是尽管心中未必认同,但仍会尝试说服自己喜欢工作,其实人们在两种冲突的信念间挣扎时,多会尝试对其中一个想法作合理解释以令另一个想法说得通,因此在“工作得不快乐”却又“不愿离职”的角力间,有关员工便可能会说服自己要投入工作,这亦是“The Offer”能带给企业及员工双方都有好处的原因。
“The Offer”一开始出自美国鞋商Zappos, Amazon收购Zapppos后,学习并扩展了这种做法。Amazon早于4年前便有类似的计划,创办人Jeff Bezos曾经在公开信表示:“计划目标是要鼓励员工想一想他们真正想要什么。长远而言,员工强行留在不喜欢的环境,对员工、公司都没有好处。”
(资料来源:HRDIVE、The Atlan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