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放裸女照已涉性骚扰 平机会:雇主随时比犯人罚得更重
性骚扰不限于任何业界,平等机会委员表示平均每年会收到约300宗有关《性别歧视条例》的投诉,其中30%至40%更涉及工作间的性骚扰。
平机会提醒雇主,不论雇主是否知悉或批准其雇员在受雇期间作出违法的性骚扰行为,亦须负上转承责任,所负的刑责甚至会比违法者的更高。
在2011年,饮食集团皇上皇的一名女收银员因其身材较丰满而被同店的点心师传取花名“大波X”,更在工作期间遭触碰胸部。虽然事主多次向上司投诉,但不获处理,事主及后更因掌掴该名点心师傅而被解雇。法庭最后裁定事件构成性骚扰,该点心师傅被罚款4千元及须向女事主道歉,而雇主皇上皇集团因没有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去防止工作间发生性骚扰,则须向事主支付8万元赔偿及支付堂费。此案成为本港首宗雇主为雇员犯上性骚扰罪行,因转承责任并成功入罪的个案。
平机会政策、研究及培训总监朱崇文在昨日(11日)于记者会上公布“社福界防止性骚扰政策问卷调查”结果时,指出本地雇主经常忽略“转承责任”的严重性,“之前平机会向教育界、体育界以及社福界进行调查,亦显示出同样的问题:缺乏反性骚扰的书面政策、培训、清晰的投诉渠道,以及认真处理的程序。”他又表示,雇主及雇员普遍不清楚性骚扰的定义,尤其是“环境性骚扰”,“举例一位同事的(电脑)Screen saver是一名裸女,他没有直接向同事做出猥亵的行为,但该图片会令其他同事感到不安,这可能已构成性骚扰。”另外,在工作间展示色情物品或讲黄色笑话,同样造成敌意环境,或触犯性骚扰罪行。
朱祟文续指,雇主想豁免性骚扰的转承责任,就必须证明企业已采取“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工作间的性骚扰。措施包括订立政策、设立申诉渠道、定期给予公司持份者相关培训,事后亦有适当地处理投诉和纪律处分。“平机会每年有30%左右关于性骚扰的投诉,大部分涉及雇佣关系。平机会早年已颁布《雇佣实务守则》,法官判断雇主应否重罚,会视乎执行了多少项守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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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多以“唔好理佢”回应 欠性骚扰意识
在过去1年,仅有2间机构称收到共4宗性骚扰的投诉。不过,朱崇文直指实际情况必定更严重,“雇主没有订政策,又没有培训。员工可能觉得不安,但不知道已构成性骚扰”。
另外,即使雇员在工作间受到明显的性骚扰,亦不知道该循什么途径反映及投诉,又害怕提出投诉后的后果。“其他同事很多时在听到有这类事件时,多以‘他口多啫’、‘唔好理佢咪得啰’回应,没有认真处理。”故此,他认为机构及企业必须建立清晰的投诉途径和程序,“至少在员工手册中,列明投诉处理人的联络资料。”
社福界缺全面针对性骚扰措施
是次关于社福界的调查共收回了51间非政府机构的问题,49%的回复表示没有制订书面的反性骚扰政策、51%没有为雇员提供有关性骚扰意识的培训、33%更是两者都没有做到。朱崇文表示情况不理想,呼吁雇主需正视性骚扰问题。
于工作间遭受歧视,怎么办?
如你发现自己遭受歧视,应做以下事情:
1. 说“不要”,尤其当你受到性骚扰。
2. 记录所发生的事情。
3. 向朋友、家人或同事求助。
4. 如果有工会代表,可告知工会代表。
5. 向非政府组织或相关团体求助。
6. 把事件告知你的雇主。
7. 保留你的工作纪录。
8. 向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提出投诉。
9. 认清你的法律权利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