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借户口清洗67万元网售冒牌货收益 23岁男遭海关起诉洗黑钱罪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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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昨日(7日)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条例》)落案起诉一名23岁男子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罪名。该男子于2019年9月至12月,案中男子涉嫌利用本港银行开设的个人户口为他人收取约67万元怀疑网上售卖冒牌物品所得的款项。
海关指,在有关款项扣除其报酬后,该名男子再将余下款项转帐至第三方户口。经调查后,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于2020年10月将他拘捕。案件将于今月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海关会继续对案件进行调查,不排除会采取进一步拘捕行动。

根据《条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不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然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而相关犯罪得益亦可被没收。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参与洗黑钱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