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40记者记招戴头盔抗议阻采访 一哥:我对记者最客气

撰文: 吕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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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今日下午5时在湾仔警察总部会见传媒,就昨日(12日)在金钟一带因修订《逃犯条例》引起的示威冲突事件作出交代。在场约40名记者及摄影记者响应记协呼吁,穿上反光衣及头盔采访记者会,以抗议近日警方连串对危害记者安全及损害新闻自由之行为。被问及对传媒是否不尊重时,卢伟聪以“从来我对记者最客气、最有礼貌”作回应,强调警队有心做好与传媒的关系,“可能你哋觉得我喺度解释,但我系真心”。记协则在傍晚6时发出声明,严重谴责近日在反对逃犯移交条例草案示威活动中,警方的连串危害记者安全及损害新闻自由之行为,严正要求卢伟聪作出调查,并向公众交代,又指将于日内向监警会作出投诉。

记协发声明 批警方以暴力和粗言秽语阻碍采访

香港记者协会在傍晚6时发出声明,严重谴责近日在反对逃犯移交条例草案示威活动中,警方的连串危害记者安全及损害新闻自由之行为,呼吁记者同业在警方傍晚举行的记者会中,穿戴头盔、反光衣向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表达不满,严正要求卢作出调查,并向公众解释。记协又指将于日内向监警会作出投诉。记协表示,根据《警察通例》第39章05节,在事发现场的(警务)人员,须(a)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尽量配合传媒工作;以及(b)不应妨碍传媒的摄录工作。然而记协在过去两日向前线记者搜集得来的17宗个案可见,警务人员不单没有遵守通例守则,反以暴力和粗言秽语阻碍采访,对新闻工作者身体造成伤害,更严重损害《基本法》所载之新闻自由及市民的知情权,并列举六类滥权个案,包括:

1.四宗于近距离向记者发射催泪弹,其中一宗造成人身伤害;
2.两宗以警棍痛击记者,并令一名记者受伤;

3.多宗以盾牌推撞驱赶记者,并令一名记者受伤;
4.多宗以警棍阻吓记者,以阻止其拍摄警员拘捕示威者的过程;及
5.多宗无理搜身以阻碍记者采访

记协强调,这些滥权行为发生时,所有受害人身上均有清晰的记者身份识认,包括符合警察通例之记者证、写有PRESS大字之黄色萤光背心或/及头盔。而且绝大部分个案发生的现场,在相当距离内,根本没有示威者,不存在殃及池鱼之可能性,凡此种种令人怀疑个别警员是否针对记者。

防暴警向记者近距离发射催泪弹 外媒:You shoot the press

记协更列出一宗形容为令人愤怒的个案,昨日一名身穿写有PRESS大字之黄色萤光背心的本港摄影记者,于金钟拍摄数名防暴警察发射催泪弹情况时,被对方要求离开,记者未有理会继续拍摄,防暴警察竟在相隔5、6米距离向其发射催泪弹,被外国记者阻止后方停止,其后有相关片段流出,”You shoot the press”(你向记者开枪)事件,认为警方对记者使用非必要的武力,已远超行使维持公共秩序的合法权力,记协要求警方就此作出公正内部调查,并对滥权警员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