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处境|仅1%声请个案获确立 289人未完成法律程序已遭遣返

撰文: 邓栢良 曹德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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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2014年3月推行“统一审核机制”处理免遣返酷刑声请,运行至今已十年。有一直关注难民议题的学者及律师认为这套机制流程确实较为清晰明确,亦会详细解释拒绝申请成因,但审核过程中,人员欠缺对他国政治、宗教、等认识,提问亦具对抗性,难言真正了解声请者面对的困难,至今声请确立率只有1%,若声请不获确立且上诉失败,声请人便需临漫长的司法覆核程序,若幸运成功,便还原基本步,接受上诉委员会重审,整个过程随时耗上逾十年。而近年社会出现机制被滥用的声音,政府亦有意加快遣返难民,2022年更新遣送政策,声请者如在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被拒,入境处有权随时遣返,现时已有289个未完成法律诉讼程序的声请民被遣返原居地,但学者则质疑当局做法剥夺声请者公平审讯的机会。

入境处回复指,现时处理免遣返声请个案的审理人员会接受一个为期15天的专业训练课程,相关课程今年2月通过资历认证,课程由联合国难民署人员以及本地法律学者等作主讲,并会安排定期训练,确保他们充分了解统一审核机制及具备足够知识处理有关个案。至于未完成法律程序的声请者如获批覆核许可,入境处会征询律政司意见作适当处理。

2014年港府推行“统一审核机制”,由入境处统一处理免遣返声请;个案成立则转交联合国难民署安排移居至第三国家。(资料图片)

政府为履行《禁止酷刑公约》、《香港人权法案》、《入境条例》及终审法院裁决的要求,2014年3月推行“统一审核机制”(Unify Screening Mechism,简称USM),由入境处统一审理“寻求庇护者”的免遣返声请,如声请获确立,个案将转介至联合国难民署(UNHCR)处理,由该署安排移居(resettlement)到第三国家;如声请不确立,声请人可上诉至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若再败诉,仍可向高等法院甚至终审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每宗个案由提交资料、审核面试、上诉、司法覆核、排期审理等,动辄需要多年,如声请人一再上诉,留港逾十年并不罕见。

香港入境处自2014年实施“统一审核机制”,惟程序之间动辄需要多年。(资料图片 / 潘思颖摄)

学者、律师﹕机制趋完善 司法见人情

“统一审核机制”运行至今十年,决定了不少声请人的命运。长期关于难民议题的香港教育大学社会科学与政策研究学系副教授伍凤嫦及处理免遣返声请近4年的律师C(化名)认为,经过多次法庭裁决及入境处的检讨,整套机制流程渐趋明确,已有一套完整的申请、面试、覆核和上诉程序,加上入境处调配额外人手,每宗个案的审核时间已缩短。

律师C指当局如拒绝个案,亦会附上约20页解释,让声请者了解原因。伍凤嫦提到,机制亦有进步之处,例如容许儿童以独立个案处理及有自己的代表律师,法官审讯时亦会理解及体谅每个个案,例如一家四口中父亲将大机会被遣反,面临骨肉分离,法官会予以时间让父亲申请与子女一并处理,足见法律不外乎人情。

电影《白日青春》以难民在港故事为创作背景。(资料图片)

惟感审核员对他国欠认识 难理解声请人困境

政府曾解释,入境处或上诉委员会考虑个案事实、文件证供、声请人可信性、来源国家情况等因素,认为有充分理由相信遣返声请人至原居国家,将有遭受酷刑、不人道待遇或迫害等风险,声请才会确立。但律师C认为审核过程仍值得商榷,并解释不少入境处审核人员缺乏对他国政治、宗教和文化认识,他处理案件时发现审核人员参考的部分资料来源是Google、Wiki等搜索的网页,有时连声请人的名字和国家也搞错;伍凤嫦则指审核人员参考的原居地国家资料来源(COI Report)也未必能反映实况,难言理解声请人面对的问题。

免遣返声请人可在代表律师陪同下,接受入境处的审核会面(入境处网页图片)

伍凤嫦举例指,一些国家的女性地位低微,只要违反习俗已可能受逼害,然而审核人员却认为是私人纠纷,可透过当地执法部门保护,就是忽视了当地文化风俗的影响。律师C则认为审核过程有时有挖人伤疤或刁难之嫌,提问亦具对抗性。C举例指,有巴基斯坦声请人为伊斯兰教分支Amediyya信徒,该派因不信穆罕默德为最后先知而受迫害,审核人员详细查问,弄得像问答比赛。C坦言任何宗教信徒,亦未必能记得其宗教故事的细节。

律师C续举例说,曾有一名卢旺达声请人因示威被抓进军营虐待,来港后因参加义工活动曾穿军服拍照,被审核人员认为他曾受虐待,理应讨厌军人,为何仍穿军服,质疑其可信性。C指声请人、律师和审核人员是要找出真相,审视声请人是否有受迫害的风险,是否符合难民标准,而非作刑事审讯。

难民因政治、战争、宗教、性倾向等原因受迫害,逃来香港寻求庇护。(资料图片/高仲明摄)

入境处历年处理逾3万宗声请 成功率仅1%

根据入境处的数字,在这个审核机制下获成功确立声请的人数寡寡可数,入境处历年共处理逾30,210宗免遣返声请,获确立的酷刑/免遣返声请共344宗,成功率仅1%。伍凤嫦指,欧美国家收容难民比率约30至40%,她理解香港只是城市,难与国家相比,加上香港并非《难民公约》缔约国,无义务收容难民,又担心审批过多有磁石效应,但香港为国际金融城市,在保障人权上应有其风范,仍有进步空间。

来自巴基斯坦的Tom(化名)留港16年,只为了渺茫的1%成功确立机会。

有声请者欠债财困逃港 律师称难获声请确立

不过,律师C坦言,部分声请者的确并非政治、战争、宗教和性倾向等原因逃难。C遇过来自越南或印度的声请者,只因欠债或经济原因来港,这些声请者如在当地报警,亦可受到执法部门保护及跟进,或者选择迁移到国内其他地方亦可避难,故C形容这些个案一般难以通过统一审核机制。

政府多管齐下防滥用 学者对更新遣送政策存疑

社会近年出现滥用免遣返声请者对香港整体构成沉重负担的声音,入境处处长郭俊峰亦曾受访称留意到有关情况,直指有非华裔人士偷渡来港并逾期逗留,进行非法工作,被发现后提出免遣返声请,声请不被确立则利用上诉和司法覆核等法律程序拖延离港,继续留港做黑工。政府于立法会回应议员提问指,称已采取多项措施以防机制遭滥用,包括源头堵截,加强识别并阻截可能滥用机制者来港;持续以高效率审核免遣返声请;上诉委员缩减每宗个案平均处理时间;加强打击黑工力度等。

入境处处长郭俊峰指,有非华裔人士偷渡来港并逾期逗留,进行非法工作。(资料图片)

2022年入境处更新遣送政策 289人未完成法律程序已被遣反

另一项措施,是2022年12月入境处更新遣送政策,却令不少正在提出司法覆核的声请人忧心不已,因此例一出,若声请人提出的司法覆核被高等法院原讼庭拒绝,即使再上诉至更上级的法院,入境处仍可执行遣送行动,有别于以往暂缓遣返仍在诉讼阶段的声请人的原则。当局解释是为防止声请人以司法程序延长留港时间。自更新遣送政策实施至2024年8月,入境处遣送1861名声请人在其相关司法覆核个案被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拒绝后被遣送离港,当中289名声请人被遣送时有尚待处理的法律诉讼程序。

自2022年入境处更新遣送政策,至今有289人未完成法律程序已被遣反。(资料图片)

学者认为难民失公平审讯的机会

伍凤嫦对政策抱有疑问,不解入境处的准则,为何设定在高等法院这一级别,而不是更高级别的上诉庭,甚至是终审庭,她指出有难民第一次上诉失败,但到上诉庭甚至终审庭却成功,如果声请者尚未完成整个法律程序就被入境处遣返,万一上诉结果成功,声请人已远在他方,或已遭受人身逼害,甚至被杀害,显然失去了公平审讯的机会。

香港教育大学社会科学与政策研究学系副教授伍凤嫦。(曹德熙摄)

入境处:审理人员接受15天专业训练课程 今年通过资历认证

入境处回复《香港01》查询时指,现时免遣返声请个案的审理人员主要为高级入境事务主任及入境事务主任。除入职训练外,个案审理人员就任前都会接受一个为期15天的专业训练课程,相关课程于今年2月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的资历认证,成为资历架构第五级别课程。课程由联合国难民署人员以及本地法律学者等作主讲。

训练内容包括《伊斯坦布尔议定书》、联合国难民署相关程序标准等

另外,入境处会为个案审理人员安排定期训练,确保他们充分了解统一审核机制及具备足够知识处理有关个案,包括相关的本地及海外最新案例及声请人原居地国家的最新资料等。个案主任曾接受的训练包括:《伊斯坦布尔议定书》(该文件是调查酷刑等个案的国际标准)、联合国难民署的相关程序标准、如何应付暴力幸存者及未成年人士的特殊需要等,以确保他们有足够训练。

《伊斯坦布尔议定书》节录内容。(曹德熙摄)

入境事务人员根据统一审核机制对免遣返声请作出决定时,可能会参考一些来自不同机构(包括政府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等)常用的原居地国家资料来源及报告。入境事务人员亦会因应个别情况及需要,考虑其他相关的原居地国家资料及有关事项,以协助审核声请。

入境处指个案审理人员会接受一个为期15天专业训练课程,该课程今年通过资历认证。(资料图片)

如声请人被遣返后获批覆核许可 入境处:征询律政司意见

至于如声请人被遣返后,才获上诉法庭或终审法院批准司法覆核许可申请,应如何处理?入境处指会根据法院的命令及按个别个案征询律政司法律意见,以作适当的处理。

如声请人被遣返后获批覆核许可,入境处表示会征询律政司意见。 (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