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中共反腐党建若要成功 法治必须有效执行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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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治贪的归向点是“法规”,习近平提倡的“一体建设”就是以法治为核心,即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而执政党建设同样需要依法,需要制度化作保障,这也是真正向人治开刀的重要一步。

六中全会上,正式提出“习核心”。(新华社)

10月27日,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这次会议正式提出“习核心”的概念,事实上笃定了习近平在中国这个时代的核心政治领袖地位。在四年前,大陆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中国需要大改革的迫切性,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众多人士则在不停地抱怨官员贪腐、经济发展失衡,以及层出不穷的严重社会问题等。直到习近平上任之后,谁都没有想到他能用决绝的态度整饬中国社会,又通过中共党内的几次全会梳理了中国未来的发展路线。中共体系内已有相当的共识,这一轮的改革所涉领域,以及深度和力度都将超越三十多年前邓小平主导的改革开放。

“从严治党”是中共第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点,具体而言就是要整肃党风。会议制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是要严格落实、改善党内监督制度和完善党内的法规体系。会议前,中纪委特意在全国播放反贪纪绿片《永远在路上》,已经揭开了自身的创伤。中国历史学家吴晗在《论贪污》中指出“贪污”是一切“内政不修”的本因,更说:“内政不修而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中共是执政党,掌握着治国的权力。贪腐不仅毁国更先亡党。“党恒亡”,“国恒亡”,这就是近年中共常讲的“亡党亡国论”。

建党以来,中共几经血雨腥风,由弱变强,夺取政权,建设国家。自身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是重要的保障。毛泽东在进入北京执政前,更提出中共能不能经受权力的考验,能不能在执政中继续保持自己来自民众服务民众的本质。因此亦屡行整风,惩治贪腐。可是单就结果来看效力不彰,甚至被讥之为“愈反愈贪”。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财富不断累积、市场化的新课题等,当然都可能成为贪腐愈趋严重的助因,但监督手段的落伍,党内法规的粗疏,对权力约束的漏洞这些深层次问题也必须正视。而六中全会主要针对的党内腐败,剑指的是当前局势的要害。社会期待在习近平领导下,中国能拔除贪官外,更可以建立持久与可靠的反腐制度,中共真正彰显为民执政的特色,这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环。

千禧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受惠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急速腾飞,反腐工作亦因新形势出现新需要。《十六大党章(2002年)》首次明确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反腐责任与任务,并要求加强监督党员、干部行使权力情况。其后再于2003年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但十数年来经济发展一日千里,当年规定已不能完全符合今日所需,反腐工作也愈趋严峻。

中共十七大的“收官”阶段,中纪委于 2012 年 1 月发行纪录片《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以“亡党亡国”的重语强调反腐工作的重要。此前,时任总书记胡锦涛也曾强调,“这个问题(按:反腐)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之前,2006年中纪委也曾发行《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更早在1995年,时任中纪委书记尉建行已然强调“不反腐败、有亡党亡国危险”。历届领导都说要“反腐”,十八大开局前后的“反腐宣言”是否老调重弹,中央有中央的说法,人民有人民的质疑。

反贪纪绿片《永远在路上》在六中全会前推出。图为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电视截图)

《永远在路上》述说反腐新方向 已是不一样的“包公戏”

但事实胜于雄辩,十八大以来的反贪腐成果有目共睹。过去数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整肃纪律问题,又致力增强民众参与,实行党内、党外共同监督。据统计,2013年至2016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1.8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1万人。这些具体而见实效的数字也赢得民众的信任。据2015年“全国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民众满意度高达 91.5%,远高于2012年的75%。或有港人对这数字存疑,但即使从社会普遍反映来看,也足够显示大陆民众对中共反腐工作的肯定。

这些获大陆民众肯定的反腐成果,也纪录在六中全会前推出的反贪纪绿片《永远在路上》。该片除多次强调中共党员要坚持革命理想外,也找来多位因贪被惩的党员道出贪腐的祸害。新华时评指出,《永远在路上》就是要把“不想贪”印在每一个党员心里。人民网也再三强调,《永远在路上》是要“发挥重要警示作用”、“交出一份反腐答卷”。在《永远在路上》的第一集,节目重提中国民主同盟领袖黄炎培与毛泽东在延安的“窑洞对”,当时黄炎培问毛泽东如何改变“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的“历史周期”,当时毛泽东回答:“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应该是纪绿片所要宣示的主要思想。

在部分人眼中,《永远在路上》也许只是一出“包公戏”。这类“包公戏”剧情看似很简单,只需要明主、包公、贪官各一位,即可开拍。中共于苏区年代,已然上演“包公戏”。1931年,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临时主席毛泽东推举何叔衡出任新成立的中央工农检察部。在“明主”支持下,“包公”何叔衡大造“控告箱”收集“民众控告”,结果查出轰动苏区的“左祥云案”。

但“包公戏”的关键是“人”,人去会茶凉,人亡会政息。《永远在路上》中的自悔贪官几乎都在论述着一个共同点:掌权开始时不注意甚至放任生活小节,加上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管,导致为所欲为成为常态。自律与监督的双重松懈使中共党内的众多精英最后沦为社会巨蠹,直接影响了百姓民心之向背。中共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让自律与监督走上正轨,成为长期可行的运作。人如流水留不住,只有铁打的衙门才是民众真正能倚赖的。隋文帝及明太祖都是历史上有名的“反贪”君主,但他们所建立的国家却不但不能反腐到底,反而因腐败而走向败亡,仅能为“历史周期律”下注脚。历史上所有运动式的反腐都是难以持久;相对而言,只有长远建立制度反腐才是治本之法。现代治贪的归向点是“法规”,习近平提倡的“一体建设”就是以法治为核心,即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而执政党建设同样需要依法,需要制度化作保障,这也是真正向人治开刀的重要一步。而六中全会体现的就是这样的主旨,是中共在反腐的“刮骨”后的“疗伤”。

所以,要走出“愈反愈贪”的困局,关键就要让权力从上到下受到有效监督。习近平在会前的政治局会议上强调,监督要从政治局常委到各级中共主要负责人,这是六中全会制订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要文件的主要初衷。也正是习近平与王岐山希望达到的反腐效果。从这角度看来,《永远在路上》则是一套不一样的“包公戏”。它除是政治宣传片外,还是显示中共追求自我革新、自我监察的“立信之木”,用意“包公”常在,不因“戏”而兴废。

中央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于十八大后落马。(资料图片)

现时,中国的反贪工作主要由中纪委、反贪总局两个部门执行。在习近平上任后,两个部门打贪亦见成效,除了执行八项规定、纠“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周永康、蒋洁敏、李东生、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一批“大老虎”于十八大后更相继落马,表明“反腐无死角、打虎无禁区、没有铁帽子王”。对社会大众而言,开明领导当政无疑是好事,但开明领导若不能“设制”,则良政在其退位后难以持续。

韩非说倚赖人治而非法治只能“千世乱而一治”当然是夸张之语,但法治较人治可靠,却无大可争议之处。国家要长治久安,不能完全依赖一时的开明领导,而是要让人民在制度下监察政府。中央领导层也自然深明此理,习近平曾指出:“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 13 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帐,人心向背的帐。”

习近平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体现了现代化治理模式的重点。六中全会讨论制定监督的准则、范围、操作,就是真正对执政党自身设置“笼子”,加强约束。不可否认,这在中国是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模式。现时中国的治理由中共主导,权力很大部分掌握在中共党员手中,组织内部的监督和规范会直接产生效力。习近平主持的反腐中,绝大多数贪官首先被中纪委追查、处理,正是内部监督、规范的作用。而中共自身的组织纪律性加强了,平时“小洞”随破随补,千里之堤就不会毁于一旦。毛泽东在《反对自由主义》中就提出了对小节的重视,反对“小节无害论”更在整风中多次强调,但失于规范不足。六中全会在运动式反腐收效后转向制度反腐,而重视对日常小节的规范和监督是其中重要内容。在这个意义上,此次六中全会在中共从严治党的历史上会是一个里程碑。

但是,党内监督虽然重要、有效,但毕竟是内部一个方面。中共的执政党地位决定其还应该也必须接受社会的监督,这亦是治理国家中的必要反馈。十八大以来硕果累累的反贪腐成绩,与中共积极推动群众参与反腐工作分不开,在日常对权力的监督上群众参与就更不能缺席,因为他们首先就是权力实施的承受者。最能感受权力实施的正误。同样这也是对内部监督的不可或缺的补充。

内外监督两不可弃 互联网作用不可小觑

据传,路易十五曾用“洪水将至”预言法国可能出现的民怨爆发。对中国人而言,最迟自荀子起,就明白“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道理。在信息传播去中心化的互联网时代,人民的力量则更易凝聚。在北非、中东爆发的“茉莉花革命”,就可说是“Twitter革命”或“WikiLeaks革命”。当时有不少社会行动,皆经由社交软件号召、组织;信息一经分享,随即广泛传播。在拥有 7 亿网民的大陆,网民也曾多次在微博号召包围城管,聚集大批民众。

现今,在大陆称为“互联网+”的年代,互联网在社会舆论方面已经产生了同以往不同的模式。在监督治国及疏导民意上都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据本港传媒报道,习近平曾在讲话提及“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可见,积极利用互联网形成强而有力的党外监察力量,及时、广泛地收集民意,更可能促进一体建设内的“法治社会”建设,令社会主体行使社权力,在法治范围内对国家权力予以监督及制衡。王岐山主政下的中纪委,非常重视利用互联网打击贪腐,这就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工作的一大变革。早在 2012 年 11 月,他就说过:“网上的舆论,包括骂声都要听”。在他提议下,当局统合“群众举报网站、监察部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工程建设领域治理网站及纠纷之窗”等网站,成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为人民在党外监察干部大开方便之门。

现代治贪的归向点是“法规”,习近平提倡的“一体建设”就是以法治为核心,即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而执政党建设同样需要依法,需要制度化作保障,这也是真正向人治开刀的重要一步。

确立制度一劳长逸 社会寄重托于习近平

党内监督制度曾于文革时期的九大与十大党章完全废止。邓小平第三次复出后,于1977年十一大恢复各级纪委, 1980年十一届五中全会则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必须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党组织和群众对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的监督”;就是说,中共的“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实际上只有三十多年历史。其与改革开放同是前所未有的实验,必须有所经历、试验以及适时而变,才能制定出符合国情的监察干部制度。

确立“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监督制度的重责,已然托诸习近平核心的领导体系。虽然习近平与王岐山“打虎拍蝇”雷厉风行,但社会最关心的,还是习、王退位之后,中共反贪腐的决心会否人去茶凉。当然,十八大尚未终局,十九大也未开局,未来六年的时间内,大众期待中央于反腐工作、特别是制度建设上将持续有所行动,也是合乎情理。

中央政府解决“深层次贪腐问题”的决心不容忽视。面对贪腐,习近平于执政之初已视之为“亡党亡国”的大事。2012年11月17日首次提到“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2013年1月22日,再次强调“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短短数月间,多次用上重词形容当下贪腐的严峻,已见习近平的反腐决心。他在任内已曾多次加强党纪,先后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政策文件。六中全会作为十八大的“收局会议”,其主题“从严治党”不会是空话,更会为十九大的整肃党风工作定调,这都是所有关心国情的人应有所期待的。

但社会也不应期待中央于未来六年有翻天覆地的制度变革,中央也是明白现时国家的贪污问题,不是一朝两夕可以解决。“运动式反腐”与“制度式反腐”的利弊,中共也是深明。早在1997年的十五大已提出“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到十八大制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可谓是1997年确立“标本兼治”方向以来的制度改革延续。

轰轰烈烈的运动式反腐后,社会也希望中央能在广度与深度上,有更彻底的反腐制度建设。(新华社)

1997年至今,已历近廿载,这也说明了中央对监督制度的改革并不冒进,而是审时度势而行。李永忠于十八大开局初期即提出“赦免部分退赃官员以换取支持政改”的争议观点,也就是中央纪委方面意识到过于绷紧的政策可能会引起过于激烈的反弹,出现鱼死网破或鱼未死网已破的局面。对港人来说,这观点不会陌生。1970 年代廉政公署初创时的警廉冲突与后来的特赦,就是为免鱼死网破。所以,我们一方面当然可以期待中央会有持续的制度建设,但另一方面,不应期待这些变革会是翻天覆地的;始终“实事求是”才是中共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基本思想路线。

事实上,现时已非反腐败就要亡党,不反腐败就要亡国的年代。中国经济发展现时如日中天,政治与社会大局也相对稳定,可说是确立“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监察党权系统的最好时刻。社会期望习近平带来的,大概已不只是未来六年的开明之治,更希望他能带来相对持久的监察制度。作为改革设计者与具体执行人,习近平除了需要透过反腐建立清廉政府,长远更须建立能保障法治有效执行的法制。王岐山说,反腐要“先治标,后治本”,轰轰烈烈的运动式反腐后,社会也希望中央能在广度与深度上,有更彻底的反腐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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