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证叶天养律师楼草拟套丁计划 规划署长拒回应申报漏洞
《香港01》早前揭发时任城规会小组委员叶天养,曾两度为前大埔区议会副主席温学濂的长子温幸平,担任秘密套丁协议见证人。最新更有法庭文件证实,原来该份套丁计划亦由叶天养旗下之的叶郑江律师楼撰写,显示叶天养在套丁过程的角色,远不止于“见证”。及后叶天养担任城规会公职,有份审议相关发展项目,惟他却隐瞒与这块土地的业务往来,更有份通过温幸平这个套丁的发展。他的事例,正好揭示城规会倚赖委员主动申报利益的制度漏洞,惟规划署署长被问事件,却多次表示不作评论。
高院文件:叶律师楼准备密约
由叶天养见证套丁及审批发展的丁屋地段,位于粉岭简头村丹山河畔,涉及一幅约800平方米的农地。温幸平的发展公司与挂名建屋的男丁,曾于2013年因涉事地段的发展权益兴颂(HCA 2003/2013)。高院在2014年颁下判辞,当中的“事实陈述”部份披露,该份1998年秘密订立的“合作备忘录”(Memorandum of Agreement),即《香港01》今日披露的套丁计划,原来亦是由叶天养作合伙人的叶郑江律师行准备(prepared by),揭示在整个套丁大计前期,由文件草拟、见证签署密约、提供土地文件注册服务,一直都能找到叶天养身影,其牵涉程度远超“见证人”的身份。
城规会倚赖委员主动申报利益
叶天养一直知悉项目发展,及至2007年,他又有份参与城规会审批上述农地建屋的决策过程,更没有申报利益及避席,涉及严重利益冲突。惟多年来,他的双重身份,公众一直无法得知,他的事例说明,城规会只倚赖委员主动申报利益,制度存在漏洞。身兼城规会主席的规划署署长凌嘉勤今午出席会议后被问及事件,惟他仍拒绝回应,只多次重申“我无乜comment(评论),政府、规划署已经答咗你,我无进一步comment。”
叶天养连日避回应事件
规划署早前回复时证实,叶天养于当日城规会会议并无就涉事地段发展作申报,但承认按现行《城市规划条例》,土地规划申请一经决定,并无条文可让城规会自行重新审视申请。此外,《香港01》连日来多度就事件向叶天养查询,惟截稿前叶一直拒绝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