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审裁处准工会代表离港外佣追欠薪 工会:以往要放弃追薪回乡
当外佣被克扣工资或虐打而与雇主终止合约,诉诸法律追讨欠薪或赔偿需面对多重障碍。首先诉讼期间,他们不能工作维生,靠积蓄度日;其次终止合约后,签证只准留港两星期,除非不断申请延续签证,缴付每次190元的续证费,眼见审讯程序往往涉及半年至两年,甚至更长,他们只能被迫放弃追讨薪酬赔偿回家乡。
最近,一宗外佣追讨欠薪的个案得到重大突破。劳资审裁处准许工会代表已经离港的外佣上庭,向资方追讨1万2千多港元。代表出庭的外佣工会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秘书Shiella Estrada称:“过往很多外佣被即时解雇后,都因留港等候上庭的经济负担重而放弃追讨。这次是一个好开始。”
回乡照顾病母、儿子难回港上庭
外佣Joenalyn D. Mallorca的雇佣合约于2016年9月22日被即时终止。当时,雇主未有缴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未发放的工资、回程机票费用等。同年10月,她循劳资审裁处向雇主追讨一共1万2千多元。2016年11月经过了第一次聆讯后,原定下次聆讯于2017年2月进行。
虽然她早于同年11月就提出过要求提早聆讯,希望能尽快回乡,但申请被拒。为了照顾患肺癌的母亲和两名6岁和8岁的儿子,加上逗留在港期间无法工作,全无收入之下难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计,她于12月回到家乡菲律宾,无法亲身出席往后的聆讯。
申请被拒提上诉 法官:或剥夺追讨权利
于是,她向劳资审裁处申请让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代表她出庭,并以视像会议的形式作证。 本来,劳资审裁处于2017年3月的聆讯中拒绝Joenalyn上述申请,并以她缺席为由,案件被驳回。Joenalyn就此上诉,最终上诉得直。
法官朱珮莹在裁决中提到,不被准许以视像会议作证,可能意味著Mallorca将被剥夺公平和公开的聆讯权利,或剥夺其根据雇佣合约享有追讨赔偿的机会。于今年的10月9日,劳资审裁处准许工会秘书Shiella代表Mallorca出席聆讯。
法律程序漫长:等候期间开支或比追讨金额多
Shiella说,这类个案在过去时有发生,但外佣往往难以长期留港,完成漫长的审讯程序,唯有放弃追讨。因为,外佣的聘用合约一旦被任何一方终止,她们的工作签证就会变为访客签证,只能在港逗留最多14天,她们每两星期就要申请延期,每次190港元。等候诉讼期间,她们不能工作,全无收入的同时还要负担在港的生活开支。
她说:“这不是一次性的聆讯,就如这个案件由2016年至今仍未结案。结合所有等待期间的开支,随时比追讨的金额还要多。很多时候,我们只能回家,放弃追讨。”她说,这是一个好开始,往后即使外佣不在港,工会仍有机会能代他们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