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住定焗住.1】香港难复制外国模式 钟剑华:港人系冇得拣

撰文: 柯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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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按:居住问题困扰港人多年,在高昂的楼价和物价下,“买楼上车”仿佛已成为天方夜谭。因此许多人都选择摆脱供楼的枷锁,去寻找另类的生活方式;花少一点钱,但同时能维持相对优质的生活。譬如近期大热的电视节目《蜗居宅急变》便正正打着,花一点心思去装潢布置,也能让“蜗居”变得舒适宜人的主题(但效果好否则见仁见智),而成为全城的热话。除此之外,近年各种“特色迷你楼盘”也应运而生,许多更以“共居”的名义作招徕,与陌生人同住狭小的环境下体验生活……可是,这些所谓的另类生活又是否真如他们所言能够提升品味、体验生活?我们是就向一条出路,还是迈向另一条绝路?)
在网上搜寻一下,自现届政府交接以来,“共住”一词在本地新闻出现了300多次。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曾于不同场合提到,共享房屋的数量将增至500多间,“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下子成为了“潮语”。
面对公屋轮候册上27.9万宗申请,以及19.9万的㓥房住户,500多个共享房屋单位固然不痛不痒。然而,共住牵涉不同家庭的生活方式,并非达到目标数字后就能撒手不管。香港的居住空间狭窄,普遍基层工时长,我们不禁深思——共住于香港可行吗?当房屋问题迫在眉睫,将基层人士安排于同一屋簷下居住,是否只是合理化㓥房?而这又是否就等同共住呢?

今年9月,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推出“社会房屋共享计划”,计划为期三年,目标提供500多个单位,预料惠及1,000个现居于㓥房或轮候公屋多年的住户。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曾公开表示,期望计划以共住模式营运,并非以㓥房形式经营。

社联至今已获业主提供约330多个单位,乐善堂、圣雅各福群会分别营运首批位于九龙城及旺角共34个单位,并计划于年底入伙。除了社联筹划共享房屋,其他非牟利团体或民间组织如好宅、要有光、社协等均自发联络小业主,为居于不适切居所的街坊提供合理的住屋环境。无论是民间、社福机构还是政府,对共享房屋均抱有一丝希望;可是,香港的居住条件真的适合共住吗?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钟剑华道:“香港居住面积已经细,还要跟人共居,甚至连一些最私人的空间,例如厕所都要跟人分享,这个生活方式本来不应该在这个世代出现。”

“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目标筹集500个单位;共住牵涉不同的生活方式,是否达到目标数字后就能撒手不管?(资料图片)

1970年代丹麦哥本哈根两名建筑师及心理学家,受到女性主义者Bodil Graae的文章《Children Should Have One Hundred Parents》(孩子应有一百个父母)启发,建立首个共居的社区。透过互相分担日常工作,如照顾小孩、煮食等等,提高生活质素。

追求生活 vs 焗住谂出路

拿掉空洞的数字,“共住”本应是一种充满温度的生活方式。人际关系、互助网络以及生活质素是西方推行“共住”的关键词,但回到陈帆口中的500多个单位,共住之于香港,似乎只是解决临时房屋问题的掩眼法。钟剑华认为香港的住屋条件与外国的共居概念难以相提并论。以圣雅各福群会于旺角豉油街的单位为例,14个单位共提供30间房间让育有幼儿的单亲人士申请。每个单位实用面积介乎372至415平方呎,有二至三间房,每间约50至60平方呎,加上共用的活动空间,每人平均居住面积仅超过公屋最低标准75平方呎。

“香港居住面积已经细,还要跟人共居,甚至连一些最私人的空间都要跟人分享,这个生活方式本来不应该在这个世代出现。”
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钟剑华

钟剑华曾到访德国的共享房屋,每个住户的房间均有宽阔的空间摆放多种家具,房间外更有充足的公共空间。“丹麦、德国那些是对生活质素的追求,是自己对生活方式的选择;但香港人系冇得拣,焗住谂出路。可以选择的话,谁会想三户住在一起?”据中大未来城市研究所土地资源及房屋政策研究中心与全港关注㓥房平台去年的研究,㓥房户人均居住面积有48呎。共享房屋的单位面积无疑比㓥房较大,但“相见好同住难”,钟剑华称既然难以达到外国的共住模式,就要从住户之间的关系着手。他说:“政府太过强调硬件,又讲到租金㓥房都跌埋,太夸张;事实是,共享房屋是没可能成为主流的,它只属过渡性质,所以要从每户的需要着手,协助他们规划人生。”

香港的居住空间狭窄,普遍基层工时长,共住之于难以仿效外国之余,是否牺牲了生活质素呢? (资料图片)

社福制度或成制肘

钟剑华现兼任社会地产“要有光”董事。“要有光”成立五年来,推出的“光房”计划曾为约200个家庭提供租金低于市值的单位,租约最长为三年。面对数以十万计的㓥房户,钟剑华坦言数量是微不足道。“从来没有想过光房可以解决房屋问题,但的确可以帮助个别的家庭渡过难关,帮得一个得一个。”入住“光房”需要经过社工转介,并由团体配对合适的住客共住,钟剑华认为这一步十分重要。“选择租客时有很多考虑因素,例如他们是否预备跟别人共住、对将来的工作有否想法等等,之后我们会协助他们订下目标,例如储蓄计划,我觉得这是‘光房’做得比较好的地方。”

有别于社会企业,现时营运社会房屋的多为社福机构;钟剑华担心在整笔过拨款的制度下,机构一方面需要满足政府订下的《津贴及服务协议》,另一方面要营运全新的服务,无论人手及资金均捉襟见肘。“政府是否可以透过关爱基金或其他方法给予财政支援呢?因为机构有很多程序要跟,他们需要多些空间能跟进住户的情况,协助住客自我增值,这才是共享房屋的关键。”

“整套低收入保障制度都不容许这件事(共住)发生。”
“好宅”发起人之一李风清
李风清明言“好宅”的焦点在于租客的权利及保障居住环境,共住并非解决房屋问题的出路。(资料图片)

租务管制才是出路

共住于香港恍似是租金高昂、公屋短缺等房屋问题所衍生的产物,并非如外国般是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质素。回到问题之初,任真及李风清均认为,“好宅”只属过渡性房屋,政府一方面需要负责发展社会房屋,扩大规模外,亦要正视租客权利及租务管制。“租务管制才是出路,例如管制租金加幅、租金与房屋质素挂钩。对业主要有规限,也要奖赏,例如40年楼龄的唐楼仍然维持得很整洁,不用装修,这样加租的幅度就可以提高。”

现时,本地法例只有2004年订立的《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保障双方权益。过去13年,㓥房等房屋问题愈趋严重,条例早已不能对应现实环境外,更有地产中介协助业主“越界”。“条列说明欠租超过15日是不能赶走租客及截水电,但签租约的时候会要求租客签署一份‘自愿退租同意书’,即业主可以清屋、截水电。条例是有意义的,但地产都有方法帮业主。”

可是,多年来不同团体倡议租务管制却遭政府冷待,任真坦言:“这场仗不容易打,但我们都希望可以‘拆件上市’,由租住权保障开始逐步做,起码令街坊不用时常被逼迁。”

所谓共享房屋,系真.㓥房、定系真.共住?(01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