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涉性侵女儿 辩方指出多个疑点 事主称被奸但处女膜完整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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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销售员涉自女儿8岁起多次性侵案,今(12日)于高等法院续审。女事主X继续作供,并指被告每周要她口交两次,又称每次性交都有撕裂的痛楚。惟辩方却指出X的口供有多个疑点,如X声称有性交,但法医却指X的处女膜仍完好;又称以X的说法,她曾被性侵逾200次,但她从没告诉外婆,同住的姑妈及祖母同亦没有察觉,且X声称多次在被告的床被侵犯,但她仍不断回到被告的床上等。X遭盘问下,首称被告曾叫她不要把事告诉任何,又指这是他们二人秘密,又称不知道法医检验的结果,但否认有人教唆他指控被告。

被告CSL(36岁,报称药房销售员),被控2项强奸罪、2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及2项非礼罪。控罪日期介乎2016至2021年3月间,涉及事主X(案发时约8至13岁)。

被告CSL否认性侵女儿,在高等法院受审。(资料图片)

X称曾被侵犯逾200次

辩方今盘问女童X,引述X曾在警方录影会面时称,她于小三至小五住在被告家期间,口交事件每周都会发生约两次,若以时间推算,那么被告上述时间侵犯次数200次。X确认,又指每次被告与她性交,都感觉撕裂般疼痛。

辩方质疑为何X处女膜仍完好

辩方续质疑,X声称最后一次遭被告强奸后一周,便向学校老师及社工揭发事件,但法医检验未见X阴部有伤痕或疤痕,处女膜亦是完好无缺。X称不知道检验结果。

没向外婆透露曾被非礼

X又指她于2016至2019年间住在被告家时,不曾见过母亲或外婆。后来她曾短暂回到外婆家住,及至2020年尾,外婆表示家里没有人照顾她,她虽曾向外婆表示不情愿,但最终搬到被告家住。她称当时未有向外婆透露被非礼一事,仅表示不愿搬往被告住处,外婆亦没有追问原因,只说可以先试住一个月。X同意因当时姑母已搬到被告家,认为被告不会再如此放肆。

首称被告曾著不要告诉任何人

被问到为何没有对外透露被性侵一事,X解释是因被告多次表示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著她不要告诉任何人。辩方质疑如此重要对话,X不曾向警方、老师或社工提及,只在庭上才首次讲及。X称当时与警方进行录影会面时间太长:“唔记得咗呢句最重要嘅嘢都要讲俾警察听。”

记得口交动作次数却不记得首次被奸时间

辩方另质疑X能够说明首次被奸发生时间,又能详述被告迫她口交的动作次数。X称她会戴手表睡觉,当时纯粹想看时间所以记得被奸后时间。她又称因为经常要为被告口交,不喜欢那种感觉,故每次都有计算被告动作的次数。

祖母姑妈同住但没察觉事件

辩方指X于2016年居于被告家中时,祖母亦同住,她2021年重回被告家时,姑母也在被告家中,质疑为何案发时祖母及姑母都没发现。X指案发时她与被告的对话,包括要求被告“唔好搞我”、“再搞我返去瞓”等,甚至喊痛时都只是“细细声讲”。

多次被侵犯仍回被告的床

辩方最后问X为何发生多次性侵事件,她仍会到被告的床睡,不怕再被侵犯?X说:“惊,但系平时系佢张床好瞓啲。”她同意没向警方或老师透露被侵犯时曾作肢体反抗及或事后曾经哭泣,否认有人教唆她指控被告性侵。

案件编号:HCCC21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