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辩方指黎看国安法细节后吓了一跳 曾称要想好对策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案,审讯今(28日)踏入第34天,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续接受辩方盘问。辩方质疑黎多数只会向陈提出建议,而非下达指示,陈则指黎虽然会客气地建议,若他亲自提出意见:“咁我好难置之不理。”辩方又指黎在《国安法》公布后向陈表示,看了法例细节“吓了一跳”,并指要‘想好策略对付”,反映黎要求避免违法,张剑虹其后亦有将黎的专栏文章及节目“Live Chat”下架。陈同意黎从没要求她要做违法的事情,但强调《苹果》不会改动黎的文章内容,亦无法参与“Live Chat”制作。
黎提出的意见好难置之不理
代表黎智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今续就《苹果》的编采自主作盘问,他指黎智英多数只会就编采提出建议,而非下达指示,如黎向陈转发民主党李永达的意见,并问:“是否可以像他提议再处理?”陈沛敏同意黎的语气“客气”,但认为:“如果佢亲自咁样提出嘅话,咁我好难置之不理。”她又指黎若有建议,也会同时向张剑虹提出,张亦会向她跟进,故她会视作:“要去执行嘅一啲事。”
黎再转发可见他很重视
辩方又引述黎向陈转发“香港监察”创办人罗杰斯(Benedict Rogers)的新闻稿,并对陈说:“不知道你想如何处理。”可见黎是将决定权交给陈。陈指黎曾将她的联络方法交给罗杰斯,罗杰斯大可直接将新闻材料发给她,而非再向黎发送一次;她指黎既然知道罗杰斯可以直接传稿给编采人员,仍为罗再转寄讯息,即黎觉得该新闻稿有价值:“佢系推荐我哋出呢个新闻稿啰。”
陈曾婉拒登罗杰斯的稿
法官李运腾追问,陈是否认为当时黎是向她推荐新闻稿,并交由她决定是否刊登?陈同意,并指她当时有婉转地告诉黎,罗杰斯有将新闻稿发给她或其他同事,但黎一直有将相关新闻稿或文章转发给他们。辩方质疑陈的说法只是其中一个演绎方式,黎当时或许是在建议。陈表示这个说法可能性不大,因为黎若认为罗杰斯的新闻稿不重要,可叫罗直接将新闻稿发给记者或编辑。
831发生太子站事件 林文宗通知改放头版
辩方质疑陈有编采自主,并举例指她曾与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商讨把831太子站事件放在头版,显示她可决定报纸头版新闻。陈解释指当晚她已离开公司,林通知她将头版新闻改为太子站事件,建议起用标题“太子站无差别打人”, 她在家中看到相关新闻片段后,同意可做头版,对标题亦无异议。
不曾听黎提出港独主张
辩方又举例指,陈曾向“主笔”杨清奇表示,黎想找作家“桑普”写专栏,但杨回应指桑普的文章“怪怪的”且公开主张港独。陈供称当时杨对黎的建议有保留,故她向张剑虹反映,张最后表示若用“桑普”文章会有法律问题便作罢。辩方另指黎不支持港独,陈指不曾听过黎有此主张,但没有跟他深入讨论这个议题。
梁振英狙击广告商后收入大跌
此外,辩方引述壹传媒集团2014/15财政年度共收1.68亿,但其后开始亏损,黎2018年重返《苹果》,亏损有所减少。但至2019年,前特首梁振英开始狙击《苹果》的广告商,令到广告收入大跌。陈同意梁振英狙击广告商令《苹果》广告减少,但不记得广告对比报纸销量及网上版订阅收入的情况为何。
认黎没要求做违法事
辩方提到《国安法》生效后,黎曾向陈发讯息说看了法例细节“吓了一跳”,并指要“想好策略对付”。陈同意黎要求避免违法,这亦是她和其他同事对于黎其后仍制作“Live Chat”节目感到惊讶的原因。另辩方引述张剑虹曾在黎被还押后,发讯息通知陈指会将黎的专栏文章及“Live Chat”下架,并指黎从没要求陈要做违法的事情。陈认为“可以咁讲”,但强调《苹果》刊登黎的专栏文章时不会更改内容,“Live Chat我哋更加冇得参与。”
黎最初被捕时与苹果运作无关
陈早前供称,《苹果》从没有被指控文章违法,故他们只更改新闻部份用字。她今再表示,黎于2020年8月首次被捕,当时警方曾到《苹果》大楼搜证,但称不涉新闻材料,加上当时其他涉案人士,包括李宇轩,非与《苹果》运作有关,故她以为黎被捕与《苹果》无关。
4名被告:黎智英(76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案件编号: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