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东北发展示威者判刑覆核案 上诉庭质疑案件严重延误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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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委会2014年6月审议新界东北发展计划时,大批示威人士以竹枝和雨伞撬立法会门,事后13名男女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各判80至150小时社服令。律政司指刑期过轻,向上诉庭求覆核,原定今(21日)审理,但因黄浩铭和梁晓旸上周五向终院申请终极上诉,上诉庭法官决定将案件再押后,但庭上直言,每一个环节都有严重延误:“印象中无一件裁判法院案件,由事发至今3年都未审结。”

曾参与反东北发展示威的被告,案发至今三年,案件仍未了解。(伍凯莹摄)

律政司去年3月向上诉庭申请覆核其中8名被告的刑期,指判刑过轻,8人包括黄浩铭、刘国梁、林朗彦、朱伟聪、周豁然、招显聪、黄根源和陈白山。

黄浩铭和梁晓旸今庭上确认,已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推翻定罪,上诉庭法官考虑到二人的案情与其他被告相若,而且有很多共通的法律议题,或会对刑期覆核有影响,决定押后至终院有裁决,才继续处理律政司的覆核。

每个司法阶段都有严重延误

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指,本案发生于2014年,已拖延多年,每个司法阶段都有严重的延误,虽然他无意将延误的责任归咎任何一方,但亦不禁说:“系我印象中,无一件裁判法院案件,由事发至今3年都未审结。”

黄浩铭透露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和大律师郭憬宪已答应代表他出战“终极上诉”,将会在上诉中挑战2个法律议题,即立法会行委会当日有没有权力召警,和若果行委会无权召警,到场的警员可否视为立法会人员。

案件编号:CAAR 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