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陈虹秀等4人涉8.31湾仔暴动重审案 押后至3月再提讯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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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陈虹秀与另3名涉曾参与2019年8月31日的湾仔暴动的案件,他们原本全部脱罪,惟律政司上诉得直,上诉庭下令案件重审。该案今(23日)在区域法院提讯,辩方申请押后案件以向控方索取文件,法官高劲修准案押后至3月28日再提讯,各被告准继续保释。
4名被告:赖姵岐(23岁,学生)、钟嘉能(27岁,电脑程式员)、龚梓舜(23岁,厨师)、陈虹秀(43岁,社工),他们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参与暴动。
陈虹秀第一次审讯时被裁定表证不成立获释,同案接受审讯的7名被告,最终亦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到上诉庭作案件陈述,被裁定得直,案件需发还重审,仍在港的3名被告连同陈均需接受重审。
案件编号:DCCC 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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