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告妨扰】法官质疑控罪重叠 要求控方解释 案件押后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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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三子、学联和民主派等9人,在雨伞运动落幕2年多后,被控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罪,案件转往区域法院处理,今(15日)再提堂。辩方投诉律政司上月才交过千页文件给他们,昨日下午仍补充逾700页供词,未有足够时间索取法律意见;法官则质疑多条控罪重叠和过于复杂,要求控方解释或再考虑控罪。案件押后至9月19日答辩。

被告到庭情况。(伍凯莹摄)

控方今庭上表示已准备好答辩,但辩方律师投诉控方在短短一个月内提供大量文件,包括256份证人供词和47小时的录影片段,涉逾过千页文件,直至昨日下午,仍另外给辩方730多页证供译本和其他文件,律师无足够时间消化资料和提供法律意见给被告。辩方律师批评律政司用了2年时间搜证和准备控方案情,却在近一个月才给他们文件,形容对辩方来说是“不可能的任务”。

官质疑控方如何处理被捕人士

法官重申,控方有责任向辩方披露证据,让辩方能在答辩前充份咨询法律意见。法官亦质疑,占中持续一段长时间,警方拘捕近1000人,除了本案中9名被告,控方怎样处理其他拘捕的人?控方称被拘捕人士不单涉及占中,仍有占领旺角、占铜锣湾等人士,并解释:“Truly criminal(真正有刑责)既已经告咗。”

被告们入庭前有在庭外叫口号。(伍凯莹摄)

官指控罪有重复检控被告之嫌

法官更质疑多条控罪重叠和过于复杂,如“占中三子”被控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公众妨扰共3罪,但3条控罪依赖的事实几乎相同:“控方似乎用同一堆事实,告同一班被告,一次、两次、三次”。

法官指第一条串谋公众妨扰罪长达2年,控罪日期与第2条和第3条控罪部份重叠,而检控“占中三子”煽惑他人去煽惑他人,是否过于复杂?要求控方向法庭解释这样安排控罪是否合理,或考虑简化。

法官劝控方不要把控罪搞得太复杂

控方称会再与团队商量,检视第一条串谋公众妨扰罪是否足以涵括“占中三子”的刑责,承认三罪在犯案日子上有重叠,但实际的犯罪行为并非完全一样。法官则提醒控方不要把控罪搞得太复杂,否则被告可能会抱怨控方“创造多于需要的控罪”。

9名被告被控妨扰等罪名。(伍凯莹摄)

9名被告包括:占中三子港大法律系讲师戴耀廷(52岁)、中大社会学系副教授陈健民(58岁)、支联会常委朱耀明牧师(73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5岁)、邵家臻(47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2岁)、钟耀华(24岁);及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28岁)及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1岁)。

9被告被指不同时段犯上妨扰罪

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被控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公众妨扰共三罪。其中,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指控三人于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间,串谋在中环或附近公众地方及道路造成非法阻碍,对公众造成妨碍。

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和钟耀华则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公众妨扰罪两罪,指他们与“占中三子”于2014年9月27日至2014年9月28日期间,在金钟添美道,非法煽惑身在添美道的人非法阻碍公众地方及道路,对公众造成妨扰。

黄浩铭,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两罪;李永达被控一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指他于2014年9月28日,在金钟夏悫道近添美道,煽惑他人非法阻碍行车道。

案件编号: DCCC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