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发展|港府代发展商收地 本研社:或助长“先囤地、后规划”

撰文: 罗俊文 谭皑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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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速北部都会区发展,发展局昨日(28日)公布新政策,容许发展商毋须拥有全部业权,只要收到九成土地,便可申请“原址换地”,即在原址改变用途重新发展,余下一成业权由政府出手代收。

上水乡议会主席侯志强认为,新界有不少“祖堂地”因业权太零散致难以出售,新政策有助加速发展。对于有声音指会偏袒发展商,有测量师就认为,新政策与旧楼强拍一样道理,利用政府公权改善社区环境,又指要求申请人购得九成土地属高比例,做法公道。

政府致力发展北部都会区,最新优化原址换地安排,除原有古洞北/粉岭北,以及洪水桥/厦村的新发展区外,扩展至所有新发展区,即北部都会区,包括元朗南、新田科技城等。

“原址换地”是指符合条件的发展商,可直接申请将原有土地改变用途、重新发展,毋须经政府收回土地后再拍卖或批出,但须补足地价。在现行政策下,“原址换地”适用于古洞北/粉岭北,以及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但条件是土地业权人需持有发展用地内所有私人土地。不过据过往经验,碍于“祖堂地”等第三方土地难集齐拥有权,业权人集买齐所有土地来换地。

发展局昨日放宽有关门槛,发展商日后只需拥用地内九成私人土地,住宅用地则须同时符合不少于4,000平方米土地要求,政府便会处理其换地申请,获批后由政府介入,代收回余下一成土地。新政策料扩大至所有新发展区,包括元朗南、新田科技城、新界北新市镇、牛潭尾、马草垄等。

何巨业指,新政策“同旧楼强拍一样道理”,同样用政府公权改善社区环境。(资料图片)

测量师:新政策与市区旧楼强拍一样道理

创新城市发展中心召集人兼测量师何巨业对新政策表示欢迎。他解释,新界土地目前夹集了不少“祖堂地”,这些土地业权十分零散,过往即使有人想出售予发展商,亦难收齐业权,致使不少新界土地未获充份利用,难以发展。何巨业称,新政策“同旧楼强拍一样道理”,同样用政府公权改善社区环境。

对于坊间有声音指,新政策或惹偏袒发展商之嫌。何巨业表示不认同,“前提系大家系咪觉得需要发展,好好咁利用土地。”何指,政策要求申请人购得九成土地仍属高的比例,认为已平衡各方利益,做法公道。

侯志强称“祖堂地”过往难出售

上水乡议会主席侯志强回应指,“祖堂地”过往作祭祀用途,当中不少农地现已荒废,他又指法例要求在卖出“祖堂地”时须经过专员批核,过程中如有人反对一般难以出售,加上持有土地的子孙一般身处不同地方,发展商难以百分百收回土地。他说,新政策下由政府运用公权收回余下一成土地,对换地而言较为方便,他又指新界人对政府定出的地价,一般无太大意见。

侯志强说,“祖堂地”过往作祭祀用途,当中不少农地现已荒废。(资料图片)

本土研究社:或助长发展商“先囤地、后规划”

到底这项新政策会否助长发展商囤地?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接受传媒访问时指出,须视乎发展商整个发展过程的时间表,到底何时兴建,以及完成兴建的土地资源,会否即时分配给一般市民,而现在再放宽一些政府仍未有规划的北部都会区范围,连政府本身都未有任何规划概念,若开始引进这些地方,可能会助长发展商在未有规划前,便进行囤地和收地破坏。

身兼打鼓岭乡事委员会主席的立法会议员陈月明则认为,新政策善用了市场力量,有助减轻政府开发北部都会区的前期负担,亦有助提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