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 女职员再认一罪 官斥当男童如布公仔般扭加监14周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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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2021年底爆出虐儿丑闻,多名职员被控虐儿。其中一名女职员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认9项虐儿罪,被判囚4个月34星期,将于本月28日出狱。她早前在区域法院再承认一项虐儿罪,法官王诗丽今(15日)判刑时,斥责被告案发时将1岁男童当作“布公仔”般扭动,行为令男童受到不必要的苦楚。王官最后考虑到本案与裁判法院案件的刑期整体性,就本案判其囚14星期,刑期全数与前案分期执行,即两案总刑期为4个月48星期(约16个月)。

被告冯凯琍,27岁,承认一项涉及1岁男童G的看管儿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儿童罪。她另否认两项虐儿罪,涉及1岁男童R,获法庭存档。

女被告冯凯琍在区域法院再认一项虐儿罪,被加监14星期。

男童G当时无顽皮和挑衅

法官判刑时指,男童G当时躺在婴儿床上,没有意图离开婴儿床,更没有顽皮和挑衅性行为。被告与同案被告庄嘉宜却突然走到床边,分别捉著G的双手和双腿向前压。

被告非单独行事

法官续指,被告案发时为G的照顾者,其虐待行为属破坏诚信。另被告非单独行事,她作为成年人对G作出涉案行为,G却因年幼未能躲避和作出投诉。被告的涉案行为更非单一动作,她在约2分钟后故技重施。虽然两次行为历时均不长,分别约7秒和30秒,但被告使用的力度大,当G为“布公仔”般扭动,以得到其想要的后果。案中虽没有证据显示G有受伤,但不能忽视G因被告的行为承受不必要痛楚,并有受伤的风险。

被告早前已认9项虐儿罪

法官提及,被告早前在九龙城法院就同一事承认9项虐儿罪,指其在3星期内对9名儿童有虐待行为,包括掌掴、打头等,因而被判囚4个月34星期,将于本月28日服刑完毕。法官考虑到两案的刑期整体性,就本案判被告囚14星期,与前案分期执行。

案件编号:DCCC 846-85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