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 女职员认与同事按压1岁童 官看片称:犀利过做瑜伽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2021年底爆出虐儿丑闻,多名职员被控虐儿。其中一名女职员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认9项虐儿罪,被判囚4个月34星期。她如今仍在服刑,今(4日)在区域法院再承认一项虐儿罪。案情指,她与另一名女职员分别捉著1岁男童的双手和双脚,大力往男童方向按压,历时至少7秒,并重复了两次。法官王诗丽质疑片段中被告对男童作出的动作“仲犀利过做瑜伽”,并将案件押后至12月15日判刑。
被告冯凯琍,27岁,承认一项涉及1岁男童G的看管儿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儿童罪。她另否认两项虐儿罪,涉及1岁男童R,获法庭存档。
案情指,被告于2017年成为注册幼儿中心主管及幼儿工作员,2020年起在童乐居任职。保护儿童会于2021年尾收到邻近居民的电邮投诉,称看到有职员在童乐居游乐场虐待儿童。警方接报后查看了2021年9月至12月的所有录影片段,发现了407宗虐儿事件。
被告与另一职员合力把男童G压住
2021年12月21日晚上,男童G与另外约11名儿童躺在各自的婴儿床上。被告与同案被告庄嘉宜走向G,被告捉住G双手把他的双手大力向下按压,庄则同一时间捉住G双脚把他的双脚往其头部方向按压,该动作维持至少7秒。约4分钟后,两人再一次同G作出相同行为。
法官看片后称不能忽视受伤的风险
庭上其后播放涉案录影片段,法官留意到被告的第二次按压动作维持了约30秒。法官另质疑该动作“仲犀利过做瑜伽”,男童未有受伤或只是因为事后已康复。再者,幼童骨骼较为脆弱,故法庭不能忽视其受伤的风险。
男童G事后无严重长期伤害
辩方求情指,被告明白案情严重,案发时使用了极不恰当方法处理幼童问题。她深感悔意,早在案件排期前已表达认罪意向。至于男童G,他未因事件有任何严重长期伤害,且以G的年纪,他极可能不会记得事件,辩方也形容:“只能讲系不幸中的大幸。”
辩方望法庭与被告的刑期同期执行
辩方另透露,被告在裁判法院案件的刑期只剩下3星期便服毕。若本案是在她出狱后处理,法官则无法定权力将两案的部份刑期同期执行,故早前向法庭申请捉早至今天处理本案。辩方补充指,两案源于同一事,但因案件管理及严重程度,分拆在不同级别的法庭处理,故望法庭判刑时能考虑将部份刑期下令同期执行。
案件编号:DCCC 847-85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