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警署冲突|售货员近4年后被控 官称暴动再小也严重囚22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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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深水埗警署外曾发警民冲突,有人向警署投掷砖头,事后多人被捕。年轻售货员事隔约4年后才被起诉,他今(13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顶暴动罪。法官判刑指,涉案暴动虽不算大型,但暴动再小型都是严重罪行,在警署外暴动更是不要得,终判其囚22个月。

被告米奇云(24岁),被控于2019年8月29日,在香港九龙深水埗警署对出钦州街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示威者在警署外聚集

案情指,案发当日晚上10时许,一群示威者集结于深水埗警署对出的钦州街一带。当中有人身穿深色衣物、戴口罩和头盔,期间有叫喊口号、向警署内投掷物品、以及向警署和驻守的警员发射镭射光束等。警方后来九度展示警告旗帜及透过扩音器要求示威者离开,但示威者没有遵从。

被告曾大叫:走啊有差佬

接近12时,警方开始驱散示威者。有警员看见被告沿钦州街向长沙湾道方向逃跑,并大叫:“走啊,有差佬。”警员要求被告停下不果,追至西九龙中心巴士站出口位置,终成功截停被告。

被告被捕时戴黑色帽、口罩,穿黑色上衣、蓝色裤和黑色鞋,手持一枝行山杖和一个扬声器,揹着一个黑色袋,内有6枝喷漆、一条黑色围巾和一把伸缩雨伞。

暴动不涉纵火及投掷汽油弹

法官判刑指,涉案暴动虽不算大型,只有数十名示威者,不涉纵火和投掷汽油弹,没有人员伤亡。但示威者在警署外挑衅生事,属加重刑责因素。而被告当时虽未向警方掷物,但他管有6支用以涂鸦破坏的喷漆,及一支行山杖,明显是为进行破坏或有机会时袭击他人。法官最后指,暴动再小型都是严重罪行,在警署外暴动更是不要得,终判其囚22个月。

案件编号:DCCC 334/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