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金山涉杀妻女.判辞解读|原审多次提没气塞 或令审讯不公平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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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学医学院麻醉及深切治疗学系前副教授许金山,涉以注满一氧化碳的瑜伽球谋杀妻女,因谋杀罪成被判囚终身,终审法院法官今裁定他终极上诉得直,案件需发还重审。案中没有直接证据指控许金山把该瑜伽球放入妻女的车上,而控方是以排除的方法, 以确认是许金山犯案。许争议原审法官就瑜伽球的气塞错误引导陪审团,令陪审团错误排除把瑜伽球放入车内的人是次女。终院法官在判辞同意原审法官的引导时多番提及“没有气塞”或.“瑜伽球的气塞被拔走”,但未恰当地提醒陪审团,或令许金山未能获得公平审讯,故一致裁定许上诉得直,认为案件应重审。

上诉人许金山(58岁),被控两项谋杀罪,指他于2015年5月22日,谋杀妻子黄秀芬及次女许俪玲。

被告许金山提终极上诉得直,案件需发还重审。许今早在庭上听到裁决时表现冷静。(网上图片)

许金山因涉嫌谋杀妻子及次女被控。(详看下图)

事发后半年才开始调查瑜伽球

警方于事发后约半年,即2015年11月才调查涉案私家车的瑜伽球,证物警员供称,当时没有在车内发现气塞。而上诉方争议,原审法官就案中瑜伽球的气塞错误引导陪审团,构成不公。

原审官说找不到气塞可排除次女放球入车

终审法院法官在判辞指,原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称,若认为证物警员的说法属实,他在检查涉案私家车时没有找到瑜伽球的气塞,便可排除是次女许俪玲把瑜伽球放入车内,但她没有可能把气塞丢掉。同时,原审法官没有就警方调查瑜伽球前,车内的情况指引陪审团。

证物警员找不到气塞不等于案发时已消失

终院法官认为,其引导词或会令陪审团以一个不被容许的方法,排除次女许俪玲把瑜伽球放入车内灭虫。终院法官续解释,原审法官的说法是建基于该气塞消失不见,此举实质上容许陪审团忽视气塞被放在另一处,或是警方调查瑜伽球前,不慎遭拿走,并单凭揣测对车内的状况作推论。终院法官指,证物警员当时找不到气塞,不等于气塞在案发时已消失不见。

家中有其他瑜伽球有其他气塞不足为奇

警方于2016年在许金山住所找到的气塞,终院法官指其家中有其他瑜伽球,一个备用的气塞在本案的证据价值不高。同时,案中没有证据指许金山住所找到的气塞和涉案瑜伽球有关。控方在结案陈词指提出许金山住所找到的气塞,可能是涉案瑜伽球的气塞,该说法可令陪审团产生严重的偏见。终院指,原审法官至少应提醒陪审团,两者之间没有关联。

引导时曾提及气塞约20次

终院法官因此认为,原审法官就气塞方面的引导词属错误。终院法官续指,控方案情为许金山把瑜伽球放在涉案车内,并拔走气塞,释放瑜伽球内的一氧化碳。原审法官多番提醒陪审团,控方是使用排除法,以肯定把瑜伽波放在车上的人是许金山。上诉方便指,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团时,约20次提及“没有气塞”或“瑜伽球的气塞被拔去”。

终院法官认为,原审法官错误引导陪审团,令许金山未能获得公平审讯,并指无法确认若没有该错误引导词,许金山会被裁定罪成。终院法官认为,案件应发还重审。

案件编号:FACC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