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金山谋杀妻女案 瑜伽球气塞证据或涉不公 10月终极上诉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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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学医学院前副教授许金山,涉以注满一氧化碳的瑜伽球谋杀妻女,被裁定谋杀罪成,依判被判终身监禁。他向上诉庭提上诉遭驳回,今(6日)再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质疑原审法官向陪审团的引导词等。法官听取陈词,批出上诉许可,并排期于本年10月10日作终极上诉聆讯。

上诉人许金山,被裁定两项谋杀罪成,指他于2015年5月22日,谋杀妻子黄秀芬及次女许俪玲。

许金山案被揭发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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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球气塞去向未明

上诉方提出多项争议,包括原审法官处理案中瑜伽球的气塞,在案中属重要的议题,但最终未能找到,亦没有证据有人遗失。惟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团时,未有恰当处理气塞问题。律政司代表却认为,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团时,气塞只是其中一个要考虑的议题。

质疑原审官引导陪审团的说法有误

此外,上诉方亦质疑原审引导陪审员时,涉及举证标准的说法有误。 上诉方指,原审法官引导陪审团,同时提及控方和辩方的案情,并提醒陪审团不可作出猜测,需证据支持。上诉方指此引导词不当,让陪审以为辩方亦需举证。上诉方强调,此法律观点涉及重大而广泛重要性。惟终审法官提出质疑,并指原审引导词已表明是由控方举证,并非辩方。

终院最终以气塞问题或涉及实质及严重不公,批出上诉许可,并于日后颁判辞,解释批出上诉许可的理据。

案件编号:FAMC 2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