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入院翌日亡 死者生前患心肌梗塞 因同病致死裁死于自然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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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中风的中年男导师因心绞痛入住屯门医院,留院期间医生曾指示要照心电图,院方延后5小时后才做,其后实习医生见心电图有异常,但心酵素正常,却未留意心电图及心酵素读取时间相差数小时,疑未能及时诊断出男导师心肌梗塞。男导师留院翌日死亡,死因庭连日进行研讯,死因裁判官林希维今午(20日)裁定他死于自然,并建议医管局规定医护人员必须按时执行医生指示,并训练辅助医疗人阅读心电图,若发现病人不寻常的情况便可即时通知护士及医生。

林官裁定死者容国洪(57岁)2021年12月1日在屯门医院离世,死因为急性心肌梗塞连带心肌破裂及心胞积血。林官指出,根据死因裁判官条例,倘若死者生前已患上可致命疾病,最终亦死于该病,纵使他曾接受错误治疗或因疏忽未获治疗,死因庭仍必须裁定他死于自然,本案死者亦然。

死者家人离庭时未有回应。

主要证人供词。(详看下图)

林官另向医管局提出4项建议﹕

第一,庭上证供显示内科医生曾要求医护于容入院当晚11时照心电图,但最后却是在翌日凌晨4时28分才做心电图检查。虽医管局称延误乃因院方要先为容做脑部扫描,但林官不接纳此说法,并引证供指脑部扫描理应不用超过1小时,因此建议局方规定护士及辅助医疗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生指示,按时替病人做检测,若末能按时做到则须通知主诊医生或当值医生。

第二,实习医生陈心期检查容的心酵素时没有留意检测时间,假定了心酵素是与心电图一并进行。为免这些原本应该同步进行的监测未能同步进行,最终导致误导及后的医护,林官建议若医生认为某检测必须与另一检测同时进行,他必须在作出检测要求的记录上清楚列明。

第三,针对容照心电图后1、2小时后才有医生检查,林官认为局方应提供训练给所有有机会操作心电图仪器的辅助医疗人员,确保他们懂得阅读心电图的基本原理,并要求他们在发现病人的检测有不寻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当值护士、实习医生、当值医生或主诊医生跟进。

第四,林官提到心脏科专家范瑜茵曾供称容的情况属非典型,未必符合一般用以判断心肌梗塞的3项指标,故认为若医生在阅读病人的心电图、血液报告及问诊后,发现病人只有一项符合心肌梗塞症状的情况出现,他应安排病人在3小时后重复上述检测

案件编号:CCDI-1080/2021(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