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渉721暴动 两警监察CCTV见有打斗 汇报后获告知:处理紧
元朗西铁站于2019年7月21日发生白衣人袭击事件,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和另外6人否认暴动罪受审,案件今(16日)在区域法院续。元朗警区侦缉警长供称,他当日获指派到元朗站站长室监察闭路电视,期间留意到站内有人打斗及聚集,多次向行动室汇报最新情况,对方均回应:“知道,我地处理紧。”另一名查看闭路电视的侦缉警员亦指,他曾向行动室汇报聚集及打斗事件,同获回复:“安排紧人手处理。”
被告依次为林卓廷(45岁)、庾家豪(35岁)、陈永晞(37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事发经过。(详看下图)
当日被派到站长室监察闭路电视
侦缉警长卢吉相今接受辩方盘问,指他当晚接受训示后,看到元朗站警岗寻找铁路警区的同僚,再在对方带领下前往站长室监察闭路电视,直到翌日凌晨3时许才离开。
从闭路电视见到多人聚集或打斗
代表庾家豪的大律师李百秋提及,站长室于当晚约8至9时收到市民投诉,指有人在地铁站遭白衣人骚扰。卢称记得有港铁识员指“有事发生”,需要警员帮助,惟不记得确实时间和详情。法官陈广池追问,卢是否知道该投诉的性质。卢表示从闭路电视见到有多人聚集或打斗,故他当时有将情况向行动室报告,收到的回复是:“知道,我地处理紧。”
承认疏忽未记录当日的事
辩方其后质疑,卢每次向行动室汇报特别情况,行动室均回复“处理紧”,卢有否追问其为何意思。卢称:“我唔知佢谂咩嘢。”亦没有追问。辩方又指出,当日在元朗站发生了很多值得纪录的事,卢均未有纪录在警员记事册。卢回答:“我认系我疏忽。”又同意若有记录有助其在庭上记忆事发经过。
训示未提何谓特别
侦缉警员顾子健(音译)供称,他案发时隶属元朗警区情报组。当晚6时,他与其上级卢吉相接受训示后,先行用晚膳。两人其后于8时15分到达元朗站控制室监察闭路电视片段,发现有特别情况要即时向行动室汇报,惟训示内容未提及何谓特别。顾认为,特别情况包括不正常的人群流动。
有见到白衣人跳闸离开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师黄锦娟闻言间,每一辆到达元朗的列车均有不少人,提问下车是否属不正常。顾解释指,要视乎人群有何行动,若只是单纯下车,随即便离开即属正常。
顾另指,当晚10时40分,他从闭路电视留意到付费区内有人聚集及打斗,后来亦见到有白衣人跳闸离开。他随即向行动室汇报,对方回应:“安排紧人手处理。”
案件编号: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