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721暴动 站长E称曾直接向警务室求助 军装警著要跟程序
元朗721事件,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人涉暴动案今(13日)续审,港铁站长E先生供称,当日曾收上司指示会有警员查看闭路电视,但与721事件无关。事发时亦有便衣警在其站长室内。后来客务中心外有10多人争执,他未有按程序通知中央控制室,直接联络站内警务室,惟有军装警员前来叫他:“跟程序做。”法官陈广池不禁问,当时有警员坐在他隔离,为何仍要致电警务室,E说因他不知道该些便衣警的工作范围,不会“骚扰”他们,又称他平日有事也会直接联络警务室,虽然他知这做法并未有跟程序。
事发经过。(详看下图)
有人投诉遭白衣人滋扰
高级车站管理主任E指,他案发当日下午在元朗站当值,大部份时间都在站长室工作。当晚约8、9时后,站长室收到数个来电称在站外被身穿白衣的人骚扰,E遂检查闭路电视及派客务主任巡视,未见有人被骚扰。不过他当时透过B出口的玻璃,看到远处有一群白衣人聚集。
军装警要求照程序做
晚上10时43分,E从站长室的闭路电视中,看到有10多人在站内的客务中心外争执,两批人:“指嚟指去,好似挥拳咁。”他便致电站内警务室要求处理。1、2分钟内,一名军装警员到达站长室,并称:“照程序做。”E遂致电中央控制室要求协助。
平时都无跟程序会直接联络警务室
E解释,若站内发生事故,站长需先致电中央控制室,再由中央控制室报警,而非要求站内警务室协助。但他平时都不会跟程序做,而是会先联络警务室,加上当日他见客务中心外有10多人争执的情况罕见且较严重,故直接联络警务室,望可即时处理减低严重后果。他说:“(呢个方法)唔正确,我贪方便啫。”
程序须先通知中央控制室
E续指,他联络中央控制室后,收到通知称1号月台有1架列车车门未能关上,遂派客务主任G及另一同事前往处理,同时他查看1号月台闭路电视,未见有人打斗或阻止车门关上。以他所知,该列车车门最终成功关上并开走。
中央控制室指示要清客
但及后再有第二架列车车门未能关上,E再次派同事处理,约两、三分钟后,他收到中央控制室指示要求“清客”。他从闭路电视中见到列车仍在月台,惟没有留意到是否有人争执或打斗,期间他亦从对讲机听到G称受到人身生命危险。他叫G撤至员工限制通道,及后G返回站长室,列车亦成功开出。E其后忙于接听电话,当中包括街外市民求助电话及港铁内部电话,不清楚站内情况。
怕骚扰没有向身旁便衣警求助
在盘问下,E承认当日上司曾称会有警员到站长室查阅闭路电视,但与721事件无关,案发时的确有两名便装警在站长室。法官陈广池追问,既然E当时“隔离系警员”,为何仍要致电警务室。E说:“唔知系咪我睇得电视多啦,警员会各自有工作。”以往亦曾因追查毒品案查闭路电视,他不知道身旁便衣警工作范围,便不会“骚扰”他们。
记忆中站长室内警员无反应
E同意,他看到有人在客务中心争执时,站长室内的便衣警应可看到闭路电视画面,但称:“记忆中(警员)无反应。”之后他一直收到大量来电,街外市民不断致电追问他有否报警。有人曾用车站之间的联络电话打给他,而非透过街外电话,但不知该人如何知道车站热线。他告诉对方,如果不信车站已报警,可再亲自报警,惟对方没有回答:“净系一路chur住。”
自觉当日忽略同事的安全
辩方午后续盘问站长E,当日是否有市民到不同的客户服务中心求助。E对此表示没有印象,但记忆有客户服务中心的同事致电站长室问:“报左警未。”E又承认事后与同事谈及当天的事称:“大家都系同一个感觉,就系惊。”E又同意当日情况混乱,工作更是“四面夹攻”,坦言对于当日好像忽略客户服务中心同事的安全感惭愧。
曾见有人爬上站长室拍打玻璃
辩方另指出,当晚有市民曾到站长室拍门。E表示没有留意,因该扇门并非在其视线范围之内。E补充指,仅记得当晚曾有人爬上并拍打站长室的玻璃窗,但对方的动作令他感到十分害怕。辩方问E知不知道该人是否在求助,E坦言当时未能分辨,觉得对方是在攻击。
七名被告及控方对他们的不同指控。(详看下图)
被告林卓廷(45岁)、庾家豪(35岁)、陈永晞(37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案件编号:DCCC 1106/2020, DCCC 1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