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头车司机涉奸15岁少女 入事主房强行性交 向警称情到浓时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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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泥头车司机涉嫌在与女友同住的居所中,强奸女友朋友的女儿,他疑在放工回家,趁女友不在时,走进15岁女事主房间,强吻她及强行性交,又在她的面上射精。司机否认指控,案件今(26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透露,警员接报到场调查时,被告直言:“搞咗嘢一次。”又形容和少女情到浓时,接吻抚摸后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性交,又指是你情我愿。

被告赵启邦,41岁,泥头车司机,否认1项强奸罪,指他于2021年9月10日,在落马洲某单位强奸案发时15岁的X。

被告赵启邦否认一项强奸罪,在高等法院受审。(资料图片)

女事主X当时暂住契家姐家

控方播放女事主X的录影会面,她称自2021年8月中开始,在“契家姐”于新田的单位居住。“契家姐”是X母的朋友,她和被告同居于该单位。案发日下午5时许,“契家姐”不在单位,X开门予放工回来的被告后,她便返回自己的房间。

X的头发亦沾精液

X指被告之后突然进入她的房间,并吻和揽著她,被告继而脱去她的衣服,又把她推至床上,抚弄其私处。被告之后脱去他的裤子,并捉著X的脚并强行与她性交,X形容被告“顶入去”。X当时表明:“好痛”、“唔想”,被告未有停止,之后更在她的脸上射精,令她的头发亦沾上精液。

母亲契细佬来电即告知事件

X被强奸后,被告用纸巾拭去X脸上的精液。她即前往洗澡,然后离开,两日后才返回单位。同时,X母亲的“契细佬”亦来电,她把事件告知对方,“契细佬”著X收搭物品离开,并到单位接X走。X母得悉事件后亦于同晚报警。

被告指X没有反抗你情我愿

控辩双方同意案情指,警员于同月13日清晨到被告的单位调查,被告向警员表示和X“搞咗嘢一次”,并解释当时和X情到浓时,在接吻和抚摸后,他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与X性交,并在她的颈以上位置射精。他指X没有反抗,双方你情我愿。

被告随即被捕,警员在单位内检获一张纸巾,经化验发现有精液痕迹。纸巾上的两个DNA来源,主要来源是被告,另一个来源则是X。

案件编号:HCCC2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