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员叶嘉宇强奸17岁少女罪成 坚称无辜认为在发展感情 囚63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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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效力港超联球队理文的足球员叶嘉宇,涉结识一名17岁女学生后,相约女生晚上外出。叶驾车载女生到大潭,两人在私家车后座聊天期间,将女生强奸。经审讯后,叶被裁定强奸罪成,法官今(5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时引述报告内容,透露被告坚称自己无辜,没有强奸事主,认为他和对方在展开一段感情。法官考虑被告重犯机会不高,但没有使用安全套属加刑因素,判他入狱5年3个月。

被告叶嘉宇,26岁,被控于2021年3月16日,在香港大潭强奸X。X案发时17岁。

被告叶嘉宇被裁定一项强奸罪成,被判入狱5年3个月。(资料图片/刘安琪摄)

被告仍坚称无辜

法官判刑时引述事主X的创伤报告,指她有创伤后遗症,同时本案影响其自我形象和人际关系。报告指,X现已不再自责,亦继续其学业,但她仍然会易受影响,和缺乏自信。法官亦引述被告的背景报告,透露被告案发时为兼职球员和司机。此外,被告坚称自己无辜,没有强奸X,认为正和对方展开一段感情关系。法官亦透露,被告的女友亦有替他撰写求情信。

法官又指,考虑被告重犯机会低和在案中未有使用安全套,同时亦因他没有案底而酌情减刑,最终判他监禁5年3个月。

被告与X在小西湾海旁懈逅

X早前供称,她和朋友于2021年3月11日晚上,在小西湾海旁聊天。在旁的被告听到X唱歌,称赞她唱歌很好听,因此聊天和交换Instagram帐号。其后,两人几乎每天都会透过Instagram 闲谈。被告于案发日在小西湾踢完足球后,邀请X一同晚膳,并开车接X去太安楼买食物。他提议到筲箕湾进食,但最后开车到大潭。

被告叶嘉宇曾效力不同球会。(详看下图)

车上聊天时突亲吻及揽腰

用膳后,X和被告在后座聊天,被告突然吻她和揽腰,X尝试推开但不果。X当时问被告是否有女友,以及是否和其他人这样调情,被告回应:“你咁睇我架。”X感到十分不好意思,便拍拍被告以示安抚。被告之后继续强吻她,又脱下X的裤子。X表明:“唔好。”被告回应:“唔插入去,净系摆系出面。”惟她见到被告有作出性交行为。X又指,她一直有叫:“唔好。”但至中段时已有一点想放弃,并说:“净系想快啲完。”

X指被告见她不适仍要继续

X续指被强奸后,被告要求X替他口交。X多番拒绝不果,为了快点完事,遂替被告口交。但第二次替被告口交时,因为“顶得太入喉龙”,干呕了一下。被告见到X很不适,仍要求X继续,她因此感到被告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其后,被告的朋友约他去钓鱼,他因此载X回到小西湾。

X于回家后发现内裤有血迹,怀疑是因为其处女膜破裂或阴道受伤。X其后把事件告知朋友,并到家计会求助。

案件编号:HCCC12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