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传定义劣质㓥房 议员倡人均面积标准不少于6平方米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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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下周三(25日)公布新一份施政报告,有传会研究“劣质㓥房”定义并制订更多措施协助有儿童的㓥房家庭。

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主席邓家彪称欢迎有关政策,并指屋宇署在分间单位结构上有相关指引,素来也有巡查,建议可总结经验订立标准,尤其应订下人均面积不应少于6平方米(即约65平方呎),否则对儿童腰骨、脑部孔视力发展会造成影响。

政府下周三(25日)公布新一份施政报告,有传会研究“劣质㓥房”定义并制订更多措施协助有儿童的㓥房家庭。。(资料图片)

有报道指新一份施政报告继续对㓥房有所著墨,包括会定义“劣质㓥房”,也会制订更多措施,协助有儿童的㓥房家庭改善居住环境。

邓家彪今早(21日)在电台节目回应相关消息,称欢迎政府循该方向工作,又称屋宇署在分间单位的结构上有相关指引,素来也有巡查,过去曾发出100张取替取缔令,建议应总结屋宇署经验,订下标准。

立法会议员邓家彪。(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社区组织协会:建立中期目标 以取缔所有㓥房为目标

邓又说,评订标准时应留意一些细节,例如应留意有窗等于无窗单位,“打开窗只系好污糟嘅天井”等等,并建议要订下人均面积标准不可少于6平方米。他称有大量医疗证明,儿童居于恶劣环境会影响其腰骨、脑部及视力发展,故需要识辨劣质㓥房并提供协助。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社区组织干事阮淑茵称,同意政府应取缔所有㓥房,但明白未必能够一步到位,故需建立一个中期目标,例如单位数目先减半,再逐步取代。

社联行政总裁蔡海伟则指,一些有小朋友的三四人家庭,轮候公屋可能也要等七八年,认为政府可加快有儿童的家庭上公屋或过渡性房屋,屋宇署也应加强执决,取缔一些离谱的不适切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