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上攸田村村屋房东滥收㓥房户水费 承认三罪共罚款3,500元
新界元朗上攸田村一间村屋的房东因向其㓥房租户滥收水费,违反《水务设施规例》第47条,今日(5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承认三项控罪,分别罚款1,000元、1,500元及1,000元,共被判处罚款3,500元。
水务署指,今年2月接获投诉,指有人向新界元朗上攸田村一间村屋的一名㓥房租户滥收水费。署方经调查及搜集证据后,向违反《水务设施规例》第47条的人士提出检控。
该名房东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承认三项控罪,三罪分别罚款1,000元、1,500元及1,000元,共被判处罚款3,500元。
2021年经修订后的《水务设施规例》,其第47条规定,供水帐户的注册用户(通常为业主或房东)只可向其处所的占用人(通常为租户)收回缴交给水务署的水费。若收取费用超过此金额,即属违法,最高可处罚款10,000元。
水务署表示,一直针对滥收㓥房租户水费的非法行为,作出主动巡查及提出检控,自首宗案件于2022年6月定罪以来,本案为第10宗定罪的同类案件,罚款金额介乎1,000元至5,000元。
水务署指,为协助业主在分间单位安装独立水表,已推出计划并简化程序。为鼓励业主参与有关计划,水务署会豁免在该计划下每个独立水表的水费按金,亦会豁免提供水表的费用。每个独立水表帐户会有独立水费单供缴交水费,以及每四个月首十二立方米免费的用水量。
除业主可申请为其㓥房安装独立水表外,㓥房租户亦可直接向水务署提出有关要求。水务署接获要求后会主动联络业主跟进,并按需要提供技术支援。
水务署亦鼓励公众举报滥收水费的非法行为,以便该署跟进及调查。市民可透过WhatsApp专线5665 5517,处理滥收㓥房租户水费和为㓥房安装独立水表的事宜,亦可致电水务署客户咨询热线2824 5000举报滥收㓥房租户水费,接通并选择语言后,再按“7”字,便可直接向职员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