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私了”便衣警 5男女暴动及非法集结等罪成 囚7至37月

撰文: 刘安琪
出版:更新:

2019年10月有网民号召“18月区开花”示威行动,在将军澳有便衣警遭“私了”,该便衣警当日三度被群众包围,期间曾被不明的尖锐硬物猛烈袭击,令他面部及四肢等多处受伤,鼻骨骨折。5名当日有份参与袭击的男女早前分别承认及被裁定多项罪名成立,今(11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指,便衣警当时正在执勤,并无任何不当行为,他的安全理应受法律保护,法庭须就此予以严厉谴责,判5名被告入狱7至37个月。

5名被告:刘文全(30岁,技工)、林芷莹(32岁,文员)、卢嘉欣(21岁)、吴婉菁 (24岁,保险经纪)及雷艺佳。刘、林二人为夫妇。

刘承认暴动、非法禁锢及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共三罪;林承认非法集结罪;雷经审讯裁成非法禁锢、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暴动罪及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吴承认暴动及有意图伤人;雷则承认暴动、非法禁锢、有意图伤人及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用品共4罪。

2019年10月13日晚,将军澳有群众集结,一名便衣警被人发现其身份后遭围殴。(详看下图)

+3

案中的暴动无预谋属即兴发生

法官判刑时指,涉案非法集结历时只有7至8分钟,涉及数十人,事前没有计划。之后发生的暴动历时仅2分钟,牵涉30多人,未有造成地方破坏,没有其他人受伤,情节在同类案件中较轻微。另事情源于有人怀疑涉案便衣警的身份,接纳暴动是没有预谋、即兴发生。但强调便衣警当时正在执勤,并无任何不当行为,他的安全理应受法律保护,法庭须就此予以严厉谴责。

便衣警被卅多人围困

至于非法禁锢罪,法官指出当时有三十多人,将便衣警围困,期间有人持搥仔,更发生肢体碰撞,以威胁事主,目的是问出他的身份和逼他交出随身物品供以检查。

两被告不涉暴动罪囚7及10个月

法官最后考虑到各被告牵涉的不同控罪和其角色,分别调整各自的量刑。刘文全承认非法禁锢、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和暴动三罪,考虑到他案发时紧贴事主身旁拉扯,在事件中属主导角色,判其囚30个月;林芷莹承认非法集结罪,考虑她是三孩之母酌情减刑,判囚7个月;卢嘉欣经审讯后非法禁锢、非法集结罪成,判囚10个月;吴婉菁承认暴动及有意图伤人罪,考虑到未有对事主造成重大伤害,判其囚27个月:雷艺佳承认承认暴动、非法禁锢、有意图伤人及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用品三罪,考虑其角色次要、罪责较轻,囚37个月。

案件编号:DCCC 431-433/2020, DCCC 442-44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