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私了陈子迁被加监 官称若讉责破坏行为是挑衅 属颠倒是非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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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陈子迁于2020年七一路经铜锣湾时,谴责示威者是“黑暴”后遭围殴“私了”。3名男子暴动及有意图伤人等罪成,原被判囚19至34个月。上诉庭早前批准律政司的覆核申请,加监至37至61个月,法官今(25日)颁判辞解释理据,有被告声称当时受到挑衅才一时冲动犯案,上诉庭强调事主见到示威者破坏店舖才作出谴责,若此构成“挑衅”,明显是强词夺理,颠倒是非曲直。

3名被告:唐健帮(33岁)、誉韦仑(27岁)及郑学洺(25岁),他们同被控有意图伤人罪,唐另被控暴动罪,其余两人则被控非法集结罪,3人被加监17至27个月不等,其中唐在原审时被判入狱34个月,现加刑至61个月;誉和郑原分别被囚25及19个月,现遭改判至42及37个月。

陈子迁遇袭后,网上出现陈遇袭的片段。(详看以下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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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原审官忽略案件的严重性

上诉庭在判辞指,本案的袭击严重,孤身一人的事主被最少18名示威者,用硬物及雨伞袭击其头部。即使事主逃跑和跌倒,仍被袭击,有途人试图出手阻止亦不果。事主被袭击多处裂伤,最终需留院4日。惟原审法官或因事主的伤势非极为严重,忽略案件的严重性。

唐称受挑衅才犯案

被告唐健帮声称受到挑衅才犯案,上诉庭指案情显示事主见到示威者破坏商店,才作出谴责,之后已离开现场。若示威者违法时受市民谴责,这谴责亦构成“挑衅”,说法属强词夺理,颠倒是非曲直。 考虑原审判刑明显不足,因此将刑期上调。

案件编号:CAAR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