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陈子迁被私了案 3名施袭男被指判刑过轻 被加监至37至61月
律师陈子迁于2020年七一路经铜锣湾时,谴责示威者是“黑暴”后遭围殴“私了”。3名在现场出现的男子,被控暴动及有意图伤人等罪,去年判囚19至34个月。律政司认为刑罚过轻,申请覆核刑期。上诉庭今(18日)开庭处理,律政司重申,事主仅叫示威者停止堵路,3 人却在光天化日下主动袭击事主,认为原审官淡化案情,其判刑理据亦忽略当日逾千人参与集结等。上诉庭3位法官即改判3人入狱37至61个月,半年内下书面判决理由。
3名被告:唐健帮(33岁)、誉韦仑(27岁)及郑学洺(25岁),他们同被控有意图伤人罪,唐另被控暴动罪,其余两人则被控非法集结罪,3人被加监17至27个月不等,其中唐在原审时被判入狱34个月,现加刑至61个月;誉和郑原分别被囚25及19个月,现遭改判至42及37个月。
陈子迁遇袭后,网上出现陈遇袭的片段。(详看以下截图)
指原审官淡化案情
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高宝翠陈词指,原审法官判刑时淡化案情,3名被告连同至少15人追打事主,并凶残地用雨伞及大型金属路牌施袭,当时事主孤立无援,及后被打至血流披面,惟三名被告依然没有停止袭击。高又指,事主当时只是叫示威者不要堵路,对方却在光天化日下主动施袭,导致事主需要缝针及住院4天。
案发时有人堵路纵火及破坏店舖
高续指,当时正值暴力事件的高峰期,案发当日有过千人堵路、纵火及破坏店舖,示威者用雨伞掩护,希望掩饰身份,属加刑因素。但原审法官判刑时未有仔细提及,只是轻轻带过,判刑未能反映上述情况,以3年监禁作为伤人罪的量刑起点过低。
唐称受挑衅遭法官反驳
唐的法律代表回应称,唐受到挑衅,随即遭法官彭伟昌反驳指:“对呢个讲法好唔满意。”法官潘敏琦亦指,示威者当时非法集结及破坏店舖,反问:“(路人)指骂都唔得?”
誉曾被判感化良好品格减刑不适用
誉的大律师指,原审判刑并非过分轻判,誉的施袭行为仅维持数秒,不过法官彭宝琴就质疑,誉曾于2015年因参与“光复元朗”事件被判感化令,原审法官认为他有良好品格及重犯机会低,因此给予刑期扣减的作法并不适用。代表郑的大律师亦指,郑犯案并非心思精密,也非为了灭声,刑期已够阻吓性。
案件编号:CAAR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