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助理收过万元为还押者带物货 求情称因赌波曾欠50万 囚6月
惩教二级助理涉收取还押人士胞妹逾万元贿款,以将非指定品牌香烟、打火机、眼镜等未经授权物品交予对方还押于荔枝角收押所的胞兄。惩教助理早前承认3项受贿罪,求情称因赌波欠债50万,偿还部份后至今仍欠20万未还清。案件今(28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裁判官同意被告过往在惩教署工作表现良好,但此乃其职责所在,并非求情因素,但他的财务问题则能解释犯案原因,考虑到判刑需具阻吓性,判他入狱6个月。
分三次收过万元款项
被告金永勤(34岁),被控 3 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指他于2022年5月1至31日期间、6月27日、8月1日,在香港身为公职人员,即惩教署二级惩教助理,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接受利益,即接受港币 8,000 元、1,000 元、1,100 元,将未经授权的物品引进荔枝角收押所给囚犯吴天文。
还押人士收物品有指定清单
案情指,金当时是惩教署惩教助理,驻守荔枝角收押所。根据条例及指引,惩教人员不得在未获权限下,与囚犯或其亲友通讯,还押人士所收物品,亦有指定清单,需经惩教批准检查。
吴妹与金在浴室交收
2022年5月,还押人士吴天文指示胞妹吴乐澝(下称:胞妹)将“八份礼物”予金,胞妹遂提款 8,000 元转交金。翌日,金当席期间到浴室与吴见面约12分钟。同月27日,胞妹探访吴时,声称会叫金带眼镜、簿等物资给他。其后胞妹与金相约交收,过程被廉署人员目击。
吴氏兄妹判囚3至6个月
后来,胞妹再两度约金交收合共2,100元的款项,以及打火机、颜色笔等物资。两人及后被捕,警方在胞妹寓所内,搜出她探访吴时向其出示的纸条。同日,惩教在吴囚仓搜出原子笔、打火机、香烟等未经授权物品。金则在警诫下,承认在收押所工作认识吴,并将物品交给吴,以换取金钱还债。
同案兄妹被告:吴天文(35岁)和吴乐澝(女,31岁),早前承认3项行贿罪,前者判囚6个月,后者则囚3个月。
案件编号:WKCC234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