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向互助社虚报资料获贷款16.5万 官斥警应知法守法 判囚3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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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嫌向俗称“遮仔会”的警察储蓄互助社申请贷款时,虚报他每月偿还贷款的金额,令互助社向他批出贷款16.5万元。男警早前承认诈骗罪,案件今(21日)在东区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指男警因生活奢华及有赌博习惯而欠债,其犯案亦是蓄意及持续性,又斥他身为警员应知法守法,判男警入狱3个月。

被告黄栢伦,47岁,任职警员24年,承认两项欺诈罪,指他于2017年8月14日在香港,向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讹称其贷款的每月还款总额为港币9000元,意图诈骗而诱使该互助社批准贷款11万元;及于2019年6月20日,向互助社表示其每月还款总为港币5千元,意图诱使互助社批出贷款约5.5万元。

警员黄栢伦在东区法院承认欺诈警察储蓄互助社,被判囚3个月。

传媒报道后遭同僚疏远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已非常后悔,又因有传媒报道,同僚朋友都远离他。被告知道他或会失去工作,打算服刑后任驾驶导师,并承诺不会再犯。

案件涉蓄意及持续性

徐官判刑时指,被告身为警员,应知法守法,案件涉蓄意行为,且具持续性,其欠债原因亦与赌波及赌马有关,被告更追求高生活品质。考虑到被告任警员时曾获嘉许,包括破获一宗贩毒案件,他亦向互助社还清债项,最后判被告入狱3个月。

案件编号:ESCC 150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