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送达上诉申请文件 寻求推翻高院拒就《愿荣光》颁禁令裁决

撰文: 文维广
出版:更新:

律政司本周一(7日)向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寻求推翻高院原讼庭拒就《愿荣光》颁下禁制令的裁决。而法庭已于8月8日批准律政司司长以替代送达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件。

律政司发声明指,已于8月7日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呈交上诉许可申请,拟就法庭于7月28日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禁止四项与歌曲《愿荣光》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判决,提出上诉。法庭于8月8日批准律政司司长以替代送达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件。

律政司又指,根据法庭命令,上诉许可申请的传票已于今日(9日)上载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及警务处的网站。而相关文件主要包括6月5日的传讯令状及同日的临时禁制令传票、上诉许可申请传票等

律政司在星期一公布会提上诉决定时指,原讼法庭在判词同意《愿荣光》曾被用作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而临时禁制令申请所禁止的四项行为,明显是或相当可能构成犯罪行为。

发言人引用法庭四项观点,指法庭认为不用质疑《愿荣光归香港》被有效地用作煽动其他人分裂国家,或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而创作目的是要激发起反抗建制的情绪及“将香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的信念。而《愿荣光归香港》在YouTube以“香港国歌”出现,法庭有合理理由相信,导致数次国际体育赛事错把该歌曲当作国家播放。

此外,临禁制令所禁止的四项行为,都是明显犯罪或相当有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而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是旨在引起支持“香港独立”的情绪,所以也是危害国家安全。另外,法庭亦希望借此判决纠正有些人的错误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