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务员穿黄伞图案黑衣入庭 认藐视法庭 官信与性格不符准缓刑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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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到法庭旁听社运案件的“旁听师”,涉在两周内4度在庭内穿上印有黄伞图样的黑色卫衣及戴帽,被指是干扰法庭程序。他早前承认藐视法庭罪,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今(26日)颁判辞指,被告背景良好,案发时患皮肤病,加上抑郁症病情恶化,相信他犯案与性格不符,又指这是法庭行使酌情权施加怜悯的罕例,故判被告入狱2个月,缓刑2年,并需全额支付约31万元讼费。

被告苏逸佳(53岁),为前助理贸易主任。判辞透露,苏自1995年起任公务员,因涉一宗阻差办公案而被停职,他在该案认罪后,于2023年5月遭正式解雇。

被告苏逸佳认4度藐视法庭,判入狱2个月但准缓刑2年,并须付31万堂费。(凌子淇摄)

四事件均与社运或国安案件有关

案情指,苏于2022年12月8至22日期间,先后在四次法庭聆讯中作出藐视法庭的行为。翻查资料,该4次聆讯均是涉及社会事件及《国安法》的案件,包括前《苹果日报》主笔冯伟光和初选案被告黄子悦申请保释、支联会颠覆案交付程序,以及一宗社会事件的上诉案件。

该4次事件中,苏的行为包括:试图强行进入法庭,开门时误撞保安手臂;拒绝脱去带有政治意味的卫衣;以私隐为由,拒应法官要求提供医学文件以证他有需要戴帽;及因裁判官读出其医学文件写著的姓氏而动怒。

被解雇后失收入及9百万退休金

辩方求情指,苏是家中经济支柱,需要养活伴侣及两名年幼女儿,应付家人每月约4万元开支。他被解雇后失去收入,并失去逾9百万元的退休金及其他福利。他对犯案感到后悔,无意挑战法庭权威,现已没再到法庭旁听。

被停职后病情恶化

陈官强调,干预司法公正的罪行十分严重,一般都会招致监禁式刑罚,案中苏的行为不合理,亦有意干预法庭程序。但本案有其强烈的求情因素,苏过去一直奉公守法,惟自2011年起患抑郁症,被停职后病情恶化,加上他案发时又发现自己患皮肤病,需要切除部份头皮组织,故想戴帽遮盖头部。

官信真诚悔意并对未来感悲痛

陈官相信,苏因被停职及抑郁症恶化“乱了方寸”,容易作出与其性格不符的行为,又形容他自撰的求情信内容“感人”,信中表达了他的真诚悔意及对未来感到悲痛,相信重犯机会低。顾及这些情况及罪行严重性,陈官直言判处公正刑罚是项困难工作,判苏入狱两个月,但准缓刑2年。

案件编号:HCMP35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