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三人互殴案 证人见同袍遇袭未援手 称警非24小时值班
休班男警涉在屯门安定邨与两男子互殴,三人事后被控2项普通袭击罪。他们否认控罪,案件今(26日)在屯门法院开审。休班警的同任警察的友人供称,当晚与休班警一同到酒吧消遣,认识了一名女酒客,他们之后与女酒客一同乘的士。女酒客先下车,突然有两男出现,其中一人有纹身。两男示意司机及同袍不要下车,两男合力把休班警拉下车,不久后3人失去踪影。友人称他稍后收到休班警电话,二人会合后,他见对方头部流血手有擦伤。友人在辩方盘问时承认,他见休班警被拉下车时,未有表露其警员身份,他之后澄清,警察非24小时值班,且当晚在酒吧消遗后精未能完全集中。
3名被告为何东森(25岁,文员)、何力桓(19岁,文员)及利茂生(29岁,警员)。控罪指,何东森及何力桓于2022年10月15日,在屯门乡事会路2号安定邨近安定邨巴上站路边(往兆麟苑方向)袭击利茂生;利茂生则被控于同日同地袭击何力桓。
两男走近叫王及司机不用下车
证人王伟成(音译)与被告利茂生同为警员,王供称案发前一晚与利到酒吧消遣,翌日凌晨2时许,他们与酒店认识的女酒客一同乘的士离开。的士驶至屯门康定邨,利下车让女酒客下车后再上车。王听到一声粗口,两名男子先后靠近。首名男子走到车头位置,指向车内并拍打车头盖,叫王不要下车,又打开车门倾前,向后方座位有些动作。另一名有纹身的男子,亦叫司机不要下车,并到后座与利进行拉扯,首名男子亦上前帮手。
利被拉下车后不久后失去踪影
约半分钟过后,利被拉下车。的士随即开走,约在200至300米外停下,王下车跑回原地,但已不见利及该两名男子的身影。王见状致电利,利称他正在回家途中,王便决定回家。及至凌晨2点45分,利致电王称他在警车上,之后会去接王。王其后陪利到屯门医院求医,利的头部有流血,手部有擦伤。
王称警察非24小时当值
代表首两名被告的大律师盘问王时,指在利被两男拉下车时,王既没有表明警员身份,又未出言阻止,质疑他作为警员却未有挺身而出,防止罪案发生,王同意此说法。但王之后在利的代表律师盘问下,澄清警察非24小时当值,他案发时已下班,且事前与友人到酒吧消遣,故当时的精神未能完全集中。
的士司机称听到踢门声
吴姓的士司机午后出庭作供,他称当日凌晨接载包括利茂生在内的两男一女,到达屯门安定邨后停车。利首先下车,直行约20米后靠在栏杆处,女乘客紧接著下车离开。此时,坐在副驾的男乘客打算付款,吴便没有再留意利。利其后再上车,另有两男在其后面追赶,又打开车门欲拉利下车。吴当时未有向后望,但听到有人踢门及挣扎的声音。利在混乱间下车,吴随即开车离开一段距离,向仍坐在副驾的男乘客收钱后报警。
案件编号:TMCC 6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