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督察超市偷逾7百元货 官指警员犯法判刑需具阻吓性 判社服令

撰文: 凌子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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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督察于荃湾Aeon超市购物时,将未付款的牛扒、羊扒等逾700元食物放入购物袋内,随后只替3支食油付款便离开。她否认偷窃指控,辩称当时因要面对争儿子抚养权,及应付督察升级试等压力,未有留意袋中货物未付款。裁判官认为她的做法惹人怀疑,不接纳其辩解,早前裁定她盗窃罪成,今(18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她社会服令160小时。

警员犯法需判阻吓性惩罚

裁判官判刑时指,公众人士信赖警员维护法纪,因此警员犯法,判刑需具阻吓性。被告作为高级警务人员,干犯控罪,不适合判处罚款,同时又认为被告并无很大悔意,但被告接受裁决和表明不会上诉,认为可判社会服务令。

女被告吴咏恩(30岁,警务督察),被控于2022年11月4日,在荃湾湾景广场Aeon偷盗2包蓝莓、1包牛扒、1包纽西兰羊扒、1包纽西兰羊架、2包急冻虾仁和1包鱼柳,总值786.2港元。

女警务督察吴咏恩,在西九龙法院被裁定盗窃罪成。(资料图片)

求情称失工作及儿子抚养权

辩方今再求情指,被告有悔意,接受法庭裁决和相关后果,表明不会提出上诉。辩方又指,被告是次的惩罚不单是法庭的判刑,她亦会失去工作,亦影响她争儿子抚养权。裁判官指,被告一方面称接受裁决,一方面坚持无意偷窃。辩方回应指,被告接受法庭裁决。

自辩称将湿货放入了环保袋

被告在审讯阶段自辩称,当日她在超市购物时,把食物放入用于装湿货的环保袋内,再将袋口打结,以免货物跌出,但她结帐时没有为意袋中货品未有付款。

当时正与分居丈夫争儿子抚养权

被告又指,案发时正和丈夫分居,并与之争夺2岁儿子的抚养权,购物期间她与挚友通讯,谈及即将要应付的最后一次警察考试,若成功通过或可晋升为高级督察,将有利她争取儿子的抚养权。

官指超市有购物篮可用

裁判官裁决时,超市有购物篮可用,被告却将未经付款的货物放入环保袋,其做法或会惹人怀疑,亦会容易因忘记付钱而堕入法网,她身为督察,理应有警觉性,却一早把货物入袋,并将袋口打结,是有意隐藏这些货物逃避付款,亦是为了不让其他人看到袋中货物。

质疑怎可能忘记得一干二净

裁判官亦指,被告在货架将袋口打结,之后走到收银处付款,中间相隔不足2分钟,反问:“点可能将佢忘记得一干二净?”而且,被告在付款之前已经放下电话,没有理由会分心;她亦声称一早打算买牛排、羊排等,为何最终只替3支食油付款,而忘记了其他食物,离开时也没有理由毫不察觉载有一定重量的环保袋。

案件编号:WKCC7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