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涉收贷款泄露警方运作 被捕后称回答全属揑造 认罪候判
一名时任警员被指向货款公司董事收款贷款逾1.3万元,以回答对方查问警方运作,两人因此被廉署起诉。其中被控两罪的警员曾一度认罪,其后又想撤销答辩。案件周三(6月14日)处理其撤销答辩的申请,但警员则决定认罪,案情指警员曾回答货款公司董事的查问,包括称取闭路电视片段,需申请搜查令等。而警员被捕后,则指其回答只是揑造出来。案件押后至7月4日求情及判刑,期间警员准继续保释。
两名被告分别为苏靖峰(29 岁,报称前警员)及彭闰谦(37 岁,贷款公司董事兼股东)。苏被控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和订明人员索取利益罪。此外,他曾因涉外围赌博投注逾32万元,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惟进行社会服务时却迟到并曾收警告信,之后被改判入狱10日,但准缓刑12个月。至于彭闰谦则被控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其案件押后至7月11日再讯。
警员共收取逾1.3万元贷款
就苏今承认的案情指,彭于2019年在电话推销贷款服务时认识苏,亦曾将苏和苏的妻子转介予多间贷款公司。自此,苏和彭会透过 WhatsApp 保持联络,大多谈及贷款事宜。于2021年6月起,苏向彭索取贷款,彭没有查问下便把款项存入苏的妻子户口。
于同年7月14日,彭把一张旺角警署报案编号卡的照片发给苏,要求帮忙查看案件进度。苏数天后回复,询问驻守旺角警区的人,并指向便利店索取闭路电视片段,需要申请搜查令。此外,由于案件涉及替更司机,追查的士司机需时。苏于翌日又指,已著驻守旺角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的同期,通知他有关案件进度。彭感谢帮忙时,苏立即借钱,但没有指明金额。苏之后把1000元的贷款转帐至苏妻的户口。
苏于同月26日再向彭借款,彭回复没有闲钱,接著问警方会否重复扫荡某一派对房间,苏回复除非有人投诉或有其他原因,否则甚少发生。而彭翌日把500元的贷款,转至苏妻的户口。此外,苏及后多番索取贷款,彭亦答应要求。
警诫下称回应货款公司董事的查问 均属揑造
案情指,于2021年6月底至10月期间,苏共16次接受彭的贷款,合共13300元,并已归还所有贷款。
此外,苏于2021年6月因为无法清还信用卡欠款,被颁令破产。他其后透过WhatsApp,向一名同僚发语音讯息,索取10000 元贷款,并解释因破产令,其银行户口被冻结,他需要钱应付开支,而同僚拒借钱。
苏被捕后,警诚下承认向彭索取贷款,但他回答彭就案件的查问和派对房间的执法行动,则是因应警方惯常调查方法而揑造出来,苏没有就该案和派对房间的执法行动,接触任何警员。
案件编号:STCC146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