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元乘车|倡3优化方案 周永新:不能因少数“滥用”令施政显吝啬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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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乘车优惠被指会成为政府财政“无底深潭”,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荣休教授周永新今日(9日)在报章撰文称,要检讨乘车优惠,最先要做的是重温引入优惠的初心和目的。周指,引入乘车优惠用意是鼓励长者和残疾人士外出参加活动和探望亲友,不要因交通费用昂贵留在家中,推行后,效果立竿见影。

周指,乘车优惠是重要惠民措施,影响逾200万市民,因此任何改动不能单看财政负担,必须合情合理,不能单单因少数违法者或“滥用”行为,令政府施政显得寒酸和吝啬。

周表示,检讨乘车优如目的是要打击假冒犯法行为,重点应放在严厉执法、加重刑罚。他亦提出3个优化方案,包括限制合资格人士每月最多可享有120次交通费用补贴,此可令政府在不改变乘车优惠的大前提下,同时控制支出急升。 另外两个方案是控制补贴金额,包括把每月补贴总额上限定于720元,或划一每程补贴不超过10元,若超出上限须长者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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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合资格人士每月最多可享120次补贴

周永新今日在《明报》撰文提出三个优化方案,当中方案一是乘车优惠设上限,他建议合资格人士每月最多可享120次交通费用补贴,即平均每天4次。他指,假设合资格长者或残疾人士每天都外出参加活动或探亲,来回各需两次车程,每月120次应足够,建议是每月120 次,合资格者亦不用限制自己每天享受乘车优惠的次数。

周指据其观察,合资格人士每次交通费用多在12元以下,如以每程平均8元计算,政府的补贴是6 元, 120次就是720 元,他相信以上假设跟现实情况不会相差太远,而此方案政府在不改变乘车优惠的大前提下,也可达到控制支出急升。

方案二是乘车优惠补贴每月上限定于720 元。周永新解释,720元是根据第一个方案推算而来,而方案二并不限制合资格人士每月乘坐交通工具次数,但他们一个月内享用的乘车优惠补贴不超过720 元,超过便得自行缴付交通费用。周指,对大部份合资格者来说, 720元的乘车优惠补贴应足够,只是那些仍就业的经常往返工作岗位,这笔数目就可能不足够。

周的方案三是把乘车优惠划一金额,规定每程补贴不超过10 元,超过此数目,合资格者得自行缴付余额。周解释,此安排的目的是解决“长车短搭”问题,但可能令一些合资格者不愿到较远地区参加活动或探望亲友,例如住在愉景湾或离岛居民每次外出都须“精打细算”。

周永新:改动不能单看财政负担 要顾及受惠市民感受需要

周永新指,乘车优惠是政府重要惠民措施,影响逾200万市民生活,因此任何改动不能单看财政负担,也要顾及受惠市民的感受和需要,必须做到合情合理,不能单单因为少数违法者或“滥用”行为,而令政府施政显得寒酸和吝啬。

周永新。(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劳福局称,留意到社会对优惠计划发表不同意见,包括优化和防止违规使用措施,现阶段政府工作重点是加强打击违规使用,并加强与公共交通营办商联合执法,以提高阻吓。

过去五年,政府用于2元乘车优惠的补贴金额。(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