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检讨外判工待遇 工作不足一年被终止合约 合条件可获6%酬金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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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2019年推出一系列措施,改善政府非技术员外判工劳工权益,包括薪酬待遇及相关监察机制等。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联同劳工及福利局等部门就措施进行检讨,并提出新措施,包括扩大获发酬金资格,外判工若连续服务未满一年,但其合约因政府不再需要服务或承办商表现欠佳被终止,仍可获其所赚取工资总额6%酬金。

此外,政府要求外判商在投标时必须提供“预防中暑工作计划”,并扩大外判服务扣分制的适用范围涵盖至没有遵从“预防中暑工作计划”。

政府计划扩大外判工获发酬金资格,外判工若连续服务未满一年,但其合约因政府不再需要服务或承办商表现欠佳被终止,仍可获其所赚取工资总额6%酬金。(资料图片)

财库局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和人力事务委员会提交相关检讨文件,指政府审视检讨结果后,计划提出新改善措施。当中包括优化获发酬金资格,及在招标条件上加入“预防中暑工作计划”等要求。

文件指在原来措施下,政府外判服务合约下按连续性合约受雇不少于一年的非技术员工,在其雇佣合约届满或终止时(不包括被即时解雇者),可获发相当于在有关期间所赚取工资总额6%的酬金。不过,在该安排下,雇佣合约生效后不足一年被终止,则不享有酬金。

政府计划扩大外判工获发酬金资格,外判工若连续服务未满一年,但其合约因政府不再需要服务或承办商表现欠佳被终止,仍可获其所赚取工资总额6%酬金。(资料图片)

政府中途终止合约 员工仍可获6%酬金

政府计划优化相关计划,即使该名外判工工作不足一年被终止雇佣合约,只要符合特定条件,仍可获6%酬金。特定条件包括其合约是由于政府部门终止与承办商服务合约,例如政府已不需要相关服务或承办商表现欠佳;终止合约亦不涉及员工辞职或其行为不当等原因;且相关政府服务合约原定期限不应少于12个月。相关酬金安排也会扩至非技术外判员工的督导人员。

招标条件加入“预防中暑工作计划”

另外,因应2022年施政报告提出政府将根据香港暑热指数制订指引,故会加入投标必要要求,投票者在标书上必须加入“预防中暑工作计划”,否则在评选时不会作考虑。计划包括采取劳工处相关新指引,即雇主要就特定工作项目进行热压力风险评估、在工作暑热警告生效期间应安排户外或无空调室内工作员工每小时休息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