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协推算全港5万年长零散工 研究揭4成工时如长工 促改4.18限制

撰文: 江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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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群组织协会推算,全港有不少于5万名“年长零散工”,当中不少人未享有足够在职权益。该会发表的研究,发现一半受访者称靠打散工维生,但同时逾四成受访者每星期工作40小时或以上,工时犹如长工。在劳工权益上,大部份的受访者也无有薪病假、长期服务金、有薪年假、解雇代通知金及遣散费等。

该会建议,当局更新现时“连续性雇佣合约”定义,放宽现时4.18限制(连续4星期每周18小时),至符合4.16(连续4星期每周16小时)或4.60(4星期内总工时逾60),令更多短工时的雇员被纳入受保障范围,并考虑就恶意解雇或规避连续性合约下雇员补偿立法,改善雇主设法规避雇员福利。

香港社群组织协会发表“基层长者零散工需要及劳工保障研究”。(社协提供)

洗碗工经常每月30日无休 从未享长工福利

工友阿娣年近70岁,任职散工20多年,现时在大牌档洗碗,经常每月连续30日无休工作,但即使符合雇佣条例下连续受雇的定义,她亦从未享有强积金、有薪假期、病假等权益。

另一位64岁的工友阿伟因早年患癌, 康复后体力大跌,只好选择打散工。他从事20多年饮食业“长散工”,也一直没有任何年假、福利、强积金。

香港社群组织协会发表“基层长者零散工需要及劳工保障研究”,共访问逾50名基层长者,发现当中一半受访者称靠打散工维生,但与此同时,逾四成受访者每星期工作40小时或以上,工时犹如长工。

研究也发现,在劳工权益上,近九成受访者无有薪病假,逾八成没有长期服务金,另有八成受访者无享有薪年假、解雇代通知金及遣散费,也有逾七成无有薪法定假日。

社群组织协会倡改为4.16或4.60

香港社群组织协会建议,当局更新现时“连续性雇佣合约”定义,放宽现时4.18限制,至符合4.16(连续4星期每周工作16小时)或4.60(4星期内总工时逾60),令更多短工时的雇员被纳入受保障范围,并考虑就恶意解雇或规避连续性合约下雇员补偿立法,改善雇主设法规避雇员福利。

该会也指,研究反映从事低薪零散工的长者难应付租金及生活费,其收入的购买力低,虽然最低工资时隔4年,终获通过上调至$40,但计算成月薪,水平仍较综援金额低约14%,建议当局以生活工资作为最低工资机制,基本高于通胀、综援、贫穷线水平,纾解在职贫穷问题。